落實大中小學春秋假?理想設計面臨現實挑戰

近日,教育部官網“建議提案辦理”欄目公佈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212號建議的答覆》,回應了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關於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的建議。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交了《關於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的建議》,建議國家教育部加大力度推動春秋假落實,春假設立在“五一”前後、秋假設立在“十一”前後,假期可以設計為10-15天左右,這樣父母就有時間帶著孩子旅遊度假,爺爺奶奶也可以帶著孩子出去。

落实大中小学春秋假?理想设计面临现实挑战

資料圖 圖據IC Photo

對於設立春秋假,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均對大中小學放春、秋假作出了原則性規定。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小學和初中的課時總數和各年級周課時數,劃分了每學年教學時間和學校機動時間,學校機動時間兩週,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對普通高中教學時間、社會實踐和假期作了相應規定。

但是,具體到學校辦學,春秋假在一些地方的落實並不理想,有一些中小學校不但沒有春秋假,就連傳統的春遊秋遊也取消。這也是人大代表建立加大力度推進落實春秋假的原因。

國家明確規定的春秋假,為何在一些地方落實不了?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帶薪休假制度不健全,不少家長反對給學生放春秋假。從理想的設計看,學生放假,家長也有時間,那麼,全家人可以一起享受假期,但對於不少家庭來說,這只是聽上去很美。眾所周知,當前放寒暑假,不少工薪階層家長都為孩子去哪裡發愁,媒體甚至把有的放寒暑假的孩子稱為“假期孤兒”。由於把孩子放在家裡不安全,帶到辦公室去也不方便,因此很多家庭只有把孩子送去培訓班。很顯然,如果孩子放春秋假,而父母不能享受帶薪休假,那麼,家長是不會歡迎春秋假的,就是放春秋假,學生也享受不了,大部分孩子的春秋假,很可能還是在校外培訓班度過。

所以,給中小學生放春秋假,不是教育部門一家的事——只要求學校放就可以了,更需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在沒有帶薪休假制度的背景下,不放春秋假,教育部門、學校,會被質疑,放春秋假也會被質疑。基於此,有的學校“創新”地把放春秋假和研學旅行結合在一起。教育部在回覆中也專門提到,2016年,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要求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但客觀而言,春秋假是春秋假,是放給學生,由學生自主安排的。研學旅行則是學校組織,帶有社會實踐性質的教學活動。把春秋假和研學旅行活動結合,只是一種變通,可組織研學旅行,不少學校也擔心承擔安全責任,也並不積極。不要說為期幾天到一週左右的研學旅行如此,就是傳統的春遊、秋遊活動,因為面臨安全壓力,有的學校也取消了。

二是在追求升學成績的辦學導向下,中小學生“玩命”學習,放春秋假被視為浪費時間。相對來說,大學的春秋假是落實得比較好的,甚至有的大學生家長覺得學生放假時間太長了。而我國中小學生學業負擔沉重,不少學校就圍著中高考考試科目組織教學,凡非中高考考試的教育內容,全部被邊緣化,國家要求開設,但不作為中高考計分科目的課程,有的學校都不開設,就是開設了,課程時間也被擠佔,用於其他納入考試的科目的學習。為此,開齊開足課程,也成為國家檢查學校是否規範辦學的一個重要指標。當國家規定的課程都被擠佔,而且還想方設法加班加點給學生補課時,這些學校會“捨得”給學生放春秋假嗎?

教育部在回覆中強調,“由於學校假期調整涉及社會、家庭等方方面面,從近些年探索情況看,大部分地方在實際操作中均持積極而謹慎的態度。”一個“謹慎”,道出了落實春秋假的現實情況。春秋假很好,但要讓學生享受美好的春秋假,於社會來說,必須建立帶薪休假制度與之對接;於學校來說,必須轉變教育理念,給學生完整的教育體驗;於家長來說,不能功利地要求孩子時刻學習,而要勞逸結合,並創造更多條件和孩子一起旅行,要明白“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的道理。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熊丙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