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阳:人民监督员见证崇阳"母亲河"再现河平岸绿

湖北崇阳:人民监督员见证崇阳"母亲河"再现河平岸绿

  正义网咸宁11月6日电(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胡文涵 曾雅馨) “不仅石渣泥土清走了,河堤也复绿了,真的是大变样!”近日,湖北省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来到崇阳县天城镇洪下村一组的陆水河畔。共同查看检察建议发出后河畔的石渣泥土清运与河堤复绿情况。

  站在河堤上,眺望远处,陆水河蜿蜒流转,对岸河滩水草丰茂,山林的葱翠中也染上些了深秋的黄。公路旁的“休闲港湾”也被格桑花、草皮、各类树木填补的满满当当。自此,曾经堆满了石渣泥土的河道、河堤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实现了“美丽蜕变”。

  今年5月,该院检察官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天城镇洪下村一组公路旁的“休闲港湾”附近大量石渣泥土沿着河堤被堆放在河道中。通过实地走访核实,检察官了解到,2019年1月,雨雪天气造成道路一侧山体滑坡,滑坡产生的石渣泥土在道路清理时被就近倾倒在河道边。据崇阳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测量,此处石渣泥土总面积达2602.12平方米,其中占用河道面积1503.79平方米,占用河堤护坡面积1053.32平方米。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对非法侵占或少批多占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水域空间、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非法采砂、倒渣的行为进行监督。

  陆水河作为崇阳县的“母亲河”,是当地农业灌溉和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也是雨季时防洪作用最重要的一条河流。检察机关认为,堆积在河堤和河道中的石渣泥土破坏沿岸生态环境,导致水体污染,影响河道通航,不利于河道正常行洪,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水环境污染隐患。

  5月16日,该院正式向县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水利局依法对在河道、护堤上堆放石渣泥土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全县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为了让检察建议收到实效,我们多次和水利部门就清障和复绿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实地了解整改进度,这是我们第8次来到这里了。”在河畔,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说。

  人民监督员彭亚维由衷称赞,渣土此前所占的地方正好是河流的弯道,雨季水量大时,对行洪会造成很大影响。检察机关通过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消除河流安全隐患、美化河岸环境,使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保护社会公益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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