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採取下列6種方法,快速自救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那麼接下來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下家庭暴力需承擔什麼責任?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等知識內容,歡迎閱讀。

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採取下列6種方法,快速自救

家庭暴力需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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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

1、以施暴者與受害者的相互關係為依據,家庭暴力可分為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間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親戚間的家庭暴力。

2、以被侵犯的權益為依據,家庭暴力分為:

(1)侵害生命健康權的家庭暴力。對家庭成員的溺、棄、殘害。所謂溺、棄,是指採用溺死、悶死、掐死、餓死等手段殺害家庭成員的行為;所謂殘害是指從肉體上進行摧殘的行為,如凍餓、毒打、故意傷害肢體、器官等行為。另外,對施暴對象公然以施暴行為相威脅,表現為用語言對施暴對象威脅、恐嚇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使對方產生恐懼的心理,造成受害者嚴重的精神損害。

(2)侵害人身自由權的家庭暴力。表現為對弱者採取捆綁、非法拘禁、暴力威脅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員的人身自由。

(3)侵害人格權的家庭暴力。表現為對家庭成員採取罰跪、侮辱人格、強制超體力勞動等,更多地體現為精神上的損害或虐待。

(4)侵害婚姻自主權的家庭暴力。對具有婚姻行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方式對待家庭成員的結婚或離婚問題。諸如,父母或其他長輩以暴力強行包辦、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干涉父母的婚事。

(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性權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性權利具有不可侵犯性。違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意志,強行對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發生性行為或有性虐待行為,都是對女性性權利的暴力。


(6)侵害生育權和生育自由權的家庭暴力。暴力對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員,如公婆、伯叔等。表現為有些人對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婦女百般難,施以暴力等。

3、依據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及限制行為,如:毆打、推搡、禁閉、使用工具攻擊等,後果通常會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傷,易於發現。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經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不法行為,對家庭成員之間的精神折磨為精神暴力的常見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擊性器官,強迫發生性行為、性接觸等,丈夫違背妻子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是最常見的性暴力。目前,多數國家對家庭暴力的類型採用此種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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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時要怎樣做

1、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並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你必須儘早決定解除婚姻關係,遠離傷害。對於存在長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來說,不要期望他能夠懺悔並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認錯誤也不能心軟。

2、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儘快到公安機關報案,併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鑑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徵性處理就行了。

3、一旦決定離婚,要冷靜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後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λ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λ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以保護自己。

4、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後,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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