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太差業主不交物業費被起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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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個共性問題,也是個普遍性的問題。每個小區都有很多被起訴的業主,但是物業是不會一起起訴的,假如一起起訴那物業必敗。所以,物業採取各個擊破的方法,這樣作為單個的業主來說,你有用的證據就很少,所以物業就能勝訴。但必須要有可以說服的理由,那就是採用證據倒置的辦法。比如讓物業提供: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物業收費賬目是怎麼公佈的;賬目收支是否合理;小區公共車位的收費依據是哪裡來的;這個依據的合法性;車位收費的費用是怎麼支出了;到哪裡去了;三級、二級、一級收費是否達標;物業和業委會是否簽訂收費標準合同;小區綠化、安全、服務、衛生是否達標;小區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小區公共活動室是否被佔為己有;小區其他出租房的房租哪裡去了;物業辦公地的房屋都是業主的公共物權,是否交了房租;等等。當作為個體的業主提出這些時法院是不會支持你的,因為這些法院認為不是你個人的問題,但會考慮調解。一般物業和業主之間的起訴法院是不會做出判決的,都是以調解為主。因為這樣的判決是沒辦法執行的。


律師同城


1、所有露天停車位,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2、凡辦不了正規產權證的地下車位,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3、地下車庫,由於不計容積率,不交土地出讓金。屬於所有地面面積的附屬空間,所以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4、根據人防相關法規,地下人防車庫建設成本必須攤入項目總成本,隨著項目的賣出,全體業主是投資人,人防車庫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5、小區各類廣告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

6、各類場地租賃收費歸全體業主所有。

以上這些拿給物業算算,看看誰欠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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