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警鐘長鳴,以身試法不可行

當前始興縣正值森林防火高風險期,自始興縣發佈了《禁火令》後,儘管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大力開展宣傳,但仍舊有人視森林防火為兒戲,違規野外用火的現象偶有發生。對此,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組織全體民警開展嚴打行動,全力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讓森林防火警鐘長鳴。

森林防火警鐘長鳴,以身試法不可行

自始興縣十月份發佈2號禁火令以來,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大力開展宣傳的同時,仍發現有部分村民以身試法,在明知始興縣人民政府在發佈禁火令的情況下,依舊在野外違規用火,最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

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劉傑文: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於2019年10月18日下午接群眾舉報,在始興縣太平鎮獅石下村建滔工業園附近田地邊有人燒雜草,我分局民警接報後立刻趕往現場,在現場發現凌某燒雜草積肥,經鑑定凌某燒雜草的位置是距離林地100米的範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凌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

對此,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禁火令”的規定,切莫以身試法。同時,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將堅決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禁火令的野外用火行為堅決做到“零容忍”。

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劉傑文:在此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呼籲全體人民群眾,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切勿以身試法,始興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會對野外違規用火的行為堅決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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