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不買年金險的人,都沒get到這個頂級功能

問一個問題。

父母名下的資產,百年之後,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一定會給到你嗎?

我猜,99%的人會說。

那必須啊!不然還能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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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小番茄來做保障規劃的朋友,在定受益人時,也是簡單地以為:

法定繼承=孩子+老公+父母

當然,這個理解是人之常情,畢竟這是和你最親近的人。

但它到底對不對呢?

答案是,不一定!

講知識點之前,先聊三個真實的故事。

或許讀完,你就可以get其中的底層邏輯。

1、

2013年,雲南企業家郝琳在法國收購紅酒莊,在視察酒莊的途中,飛機失事,機毀人亡,和12歲的兒子一同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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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琳去世後,近90歲的父親與妻子就郝琳所遺留的200億遺產的分割問題發生糾紛,打起鉅額遺產繼承官司。

如按法定繼承,假定郝先生和劉女士擁有的所有企業資產都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50%首先要歸妻子,剩下50%作為郝先生的遺產分割。

因為事發突然,先生和兒子在同一起事故中身故。

如果沒有查明誰先死亡的,按法律優先推定長者先死亡,這意味著兒子會繼承父親的三分之一資產。

在兒子去世那一刻,就又發生了轉繼承。

轉繼承的對象,是兒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他的母親,所以兒子的三分之一由自己母親繼承。

最終,數十億的家族資產,按照法定繼承粗略分割。

郝先生父親大約可能分得六分之一,妻子可能會分得六分之五。

最終是如何做分割不得而知,但如果沒有事先做規劃,按照法定繼承就是這樣的繼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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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沒錢的人在愁怎麼變有錢,但有錢之後也會多出很多其他煩惱。

有個離異的民營女企業家,初中畢業,白手起家。

靠勤奮和智慧在深圳打拼,最後資產上億,在一線城市有十多套房產。

其前夫又懶又愛賭,不求上進。

女企業家不希望自己辛苦打拼的財富最後落入到前夫手裡,趁早在女兒結婚之前,把名下十多套房產全部過戶給了自己的女兒。

想著這是女兒妥妥的婚前財產,而且前夫也沒法覬覦。

後來女兒成家,女婿也是遊手好閒眼高手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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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慶幸,幸好自己在女兒婚前,就把名下的房產轉給了自己的女兒。

天有不測風雲,新婚不久,女兒在一次出差飛行中發生空難,去世了。

接下來的事情,是女企業家一輩子都不想看到的。

雖然她事先把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給了孩子,避免走法定繼承被其他人分割。

但是女兒身故,女兒名下的財產因為沒有提前做規劃,必須按照法定繼承。

而法定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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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自己辛苦打拼一輩子的財產,竟然被最憎惡的兩個男人分走了2/3。

3、

繼承並不只是有錢人家的事。

尤其是房產,哪怕事先做了考慮立了遺囑,都有可能因為一些其他因素走到法定繼承的流程裡。

最後把你的遺產,給到你最不想給的人。

一個身邊的真事兒,某一線城市的普通老兩口職工,退休後分的一套房產。

膝下有四個子女,但只有老二孝順,其他幾個子女和老人並無太多來往,更談不上照料。

老先生過世前,想把房產留個老二,找到第三方立下了法律有效的遺囑,過世後想將房產過戶給老二。

老先生過世後不久,老太太中風昏迷,失去意識。

這時候問題來了。

原本對兩個老人沒有任何照料的其他三個姊妹跳出來,要分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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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老先生身前立下了遺囑,要將房產過戶給二兒子,但因為老太太仍然在世,因此法定繼承和遺囑同時有效。

按照法定繼承順位,老太太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和二兒子的遺囑繼承各分50%。

而因為老太太已經中風昏迷,之後不久就過世了。

過世之後,按照法定繼承,老太太繼承的50%又分成了4份,分別給其下的四個子女。

這就是法定繼承,如果不事先周全的準備,就可能被你最不喜歡的人分走你的遺產,而給不了你想留給的人。

接下來我們來聊一聊,為什麼說很多人沒有參透年金的最頂級功能

保險和其他任何的金融產品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它是一個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的,具有法律效應的法律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籤的一份合約

只要保單是生效的情況,你沒有提前退保,這就是一個法律武器,白紙黑字的合同條款是一定會履行。

是法律合同意味著什麼呢?

任何一種資產,其實本質上都是由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三種權利構成

但是,除了保險以外,其他的所有資產的這三種權利,很多時候容易發生轉移。

比如說,你炒股小賺了一筆錢,賣掉變現之後,你擁有這筆炒股本金和收益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

但這時候你做生意的親戚找你來借錢,借錢給他們之後,這筆錢的使用權就歸屬給了別人。

但如果親戚不爭氣做生意賠本了,錢還不上來。

你就暫時喪失了對這筆錢的使用和控制權,除非他把錢還回來。但這些,你都很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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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為什麼總說,別迷信賬面價值。

股票沒有變現,房產沒有出售,錢沒有到你的實際賬戶,都不一定是你的。

即便變現了,也很有可能變成別人的。

而保險,就不一樣了。

一份保單,是由四個基本的主體完整的構成,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和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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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說話,直白地解釋一樣就是。

投保人,是掏錢買保險的那個人,也是對保單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最大的那個人。

因為保單尤其是年金、終身壽險、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是有較高現金價值的。

對保單有所有權的本質就是這筆現金價值的所有權歸屬於你

被保人,直白來講就是負責出險的那個人,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是同一個,就是你自己給你自己買保險。

但年金保單有一種神奇的操作,那就是如果母親是孩子的投保人,母親百年過世之後。

作為被保人的孩子,可以走保全申請變更成投保人,掌握控制這份保單,避免走繼承法流程涉及遺產稅的問題

受益人

,受益人就是在被保險人身故之後,拿賠償金的那個人。

受益人的法律效力比遺囑還要高,因此真的走到法律流程執行起來也簡單快捷。

這塊是今天的重點,所以展開來細說說。

眾所周知,買年金險或者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會有一個受益人選擇的環節。

會問你是要走法定還是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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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一些不專業和不太負責任的代理人,圖自己省事,會毫不猶豫幫你選擇【法定繼承】

畢竟選擇指定受益人要多出來很多工作量,需要收集和填寫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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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找到小番茄這邊的盆友,一般情況都會建議選擇【指定受益人】

為什麼?

答案是,因為走法定繼承,錢可能最後會流到外姓人家

就像上面講到的三個真實的案例。

指定了受益人之後的身故金和一般遺產有啥區別?

有指定受益人的身故受益金不視為遺產,不按照《繼承法》來分配。

指定誰,就由誰來領錢,就算有其他合法繼承人,沒指定他,他也無權分得收益金。

具體怎麼操作呢,我在 就有聊過。

小A,35歲全職太太,生了孩子之後,就一直很少接觸社會沒有去過公司工作。

老公收入還算不錯,但婆婆總會背後說自己遊手好閒。

雖然夫妻關係尚且和諧,但總是擔心未來丈夫如果變了心,自己和孩子怎麼辦。

其實這種情況,體貼的丈夫應該主動以太太的名義,給孩子配一款終身年金險或者壽險。

太太做投保人,孩子做被保人,太太是受益人。

為什麼從婚姻和諧的角度,會建議先生讓太太來做投保人呢?

因為女性天生缺乏安全感,在一個家庭中的隱形付出比較多,比如懷孕生子前後。

職場天花板多少會阻礙事業和個人發展,而有了孩子之後,孩子的教育投入也會比較大。

男性天生是獵食動物喜歡征服打拼,講理性,思維模式和女性不一樣。

讓太太做投保人的話一方面能讓她安心,不會因為缺乏安全感和心理失衡產生家庭矛盾。

同時被保人也是自己孩子,不管怎麼樣,終歸是買給自己的親骨肉

當然有意識的太太,自己也可以操心這麼提前去規劃。

一般給孩子花錢,父親不會有太大的意見,這樣也可以提前將一些資金過渡到自己和孩子。

即便真的未來緣分盡了,甚至對方翻臉不認人,也不會特別被動。一般留給孩子的錢,有點良心的人都不會再去計較。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有些時候,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去面對,選擇無視,就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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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28歲職場女精英,未婚,獨生子女。

年薪50有房有車,父母希望婚前給她一筆錢,用於未來的生活和養老。

她自己也有為自己提前規劃養老的準備,不論未來感情走向如何,人總要老提前為養老早做準備,一定不會差。

避免未來婚後財產混同買,或者因為婚姻問題分割自己財產。

小A可以趁婚前,給自己配置一款預定利率4.025%的年金或者終身壽險,自己做投/被保人,媽媽做受益人。

我在 就有聊過

這樣,一方面不管婚姻經營如何,都不至於因為離婚被別人白白分割。

受益人可改、可添、可減。

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如果是多人,可以規定比例,可以指定順序。

而關於繼承順序和指定多人,還有門道,如果考慮不周,即便指定了受益人,發生極端情況,還是有可能走法定繼承。

這裡不便多說,感興趣的盆友可以課後聯繫小番茄詳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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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受益人,如果中途自己想法發生了變化,承保之後隨時可以更改。

變更方式非常方便,很多直接手機操作就可以,當然變更是需要投保人如果和被保人同時確認簽字的。

看到這裡,有些金融常識的你,可能會說,年金保單和信託有點像。

信託是個好東西,但國內現目前的信託本質上其實不是“真的信託”。

也不是沒出現過違約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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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的安全性,其實不如年金。

因為國內償二代制度,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嚴於所有金額機構。

年金有合同約定,有法律效應,有保險法,保險保障基金,嚴格的監管機構後盾支撐。

昨天讀到一篇文章聊國內目前的信託,比較認同。

信託的現狀,有牌照的審批,就有權力的尋租,有不對稱的監管,就有灰色的套利。

這也導致信託業的發展,充滿了與監管“躲貓貓”,關於信託,後面找時間聊一聊。

好了,今天小番茄的知識分享完畢!

呱唧呱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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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90%的煩惱,都是缺錢造成的。

也許,你現在年富力強,很有錢。所以你根本來不及想一旦沒了錢該怎麼辦。

但,如果不提前做規劃,保護你的錢,等到真的有一天,已經沒了的時候,就一切都來不及了。

當然了,生活也有美好的很多面,也不是隻有不堪。

但是家庭財富配置和風險管理,從最壞的情況出發,早做規劃,一定不會差。

這樣當風險真的發生時,你可以用科學的武器,從容、體面地化險為夷,保護自己和家人。

還是那句話。

真正的智慧,其實是認清世界本質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好了,今天就到這裡。

點個贊再走哦~


今天上班啦,加油哦~
更多保險乾貨和案例知識,講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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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ris,R&F創始成員,資深保險經紀,金融碩士,簽約作者,終身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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