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挖礦被移出“淘汰類產業”列表,挖礦產業春天來了?

徵求意見稿中被列入“淘汰類產業”,正式稿中不見了,“虛擬貨幣挖礦”逃過一劫。

11月6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下稱《正式稿》),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版本。對比4月8日發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原列入淘汰類產業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刪除。

在此前《徵求意見稿》中,“虛擬貨幣挖礦”為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值得一提的是,《正式稿》與《徵求意見稿》一致,都把“國家允許範圍內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納入到了鼓勵類產業。

政府前後態度的轉變

縱觀此前發佈的會議與文件,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生產與交易一直持反對態度。

2017年9月,央行、中央網信辦等七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此後,國內多家比特幣交易平臺宣佈停止交易業務。

2017年11月,央行副行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潘功勝在重點地區金融辦主任整治工作座談會上表示,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產業有序退出。2018年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文件稱,要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並要求相關單位每月彙報清退情況。

2019年4月8日《徵求意見稿》發佈,“虛擬貨幣挖礦”則被列入淘汰產業。

據澎湃新聞4月報道,瀚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凌表示,“虛擬貨幣挖礦”被列入淘汰產業表明國家從頂層政策導向和制度設計上對虛擬貨幣生產過程持否定態度。擬以嚴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作為切入點,從源頭上、根本性否定虛擬貨幣在國內通過挖礦產生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而11月6日《正式稿》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移出“淘汰類產業”,這一變動或意味著虛擬貨幣挖礦的合法性或可能性得到承認。

全球第二大礦機制造商嘉楠耘智總經理邵建良認為,這次調整符合國家的整體戰略規劃。並且在經濟下滑壓力較大的情況下,科技發展成為重要的突破口,挖礦背後的芯片技術是經濟發展以及大國競爭的關鍵領域之一,因此也符合國家利益。

虛擬挖礦與淘汰產業的關係

根據規定,淘汰類產業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需要淘汰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以及產品。

據澎湃新聞4月報道,此前比特幣被點名為淘汰類產業與其設計之初的共識機制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證明)有關。PoW機制中,客戶端要通過計算高難度的哈希函數得出一個結果,驗證方通過結果來檢查客戶端是否做了相應的工作,若驗證通過,就能得到較為豐厚的“比特幣”獎勵。“挖礦”則是獲取比特幣的計算過程,本質是爭奪比特幣公開記賬系統的記賬權,若一臺客戶端記賬成功,贏得比特幣獎勵,其他客戶端為爭奪記賬權所做出的工作即全部宣告作廢,不會得到任何形式的獎勵。由此,這些快速爭奪記賬權的高能計算機每年消耗的電量超過了伊拉克全國一年的用電量,耗費電力資源的比特幣“挖礦”也一直飽受詬病。

區塊鏈投資機構水滴資金合夥人鄭玉山表示,據他所知大部分礦場所在地均為電力過剩的地區。而電力無法儲存,特別是水電,與其讓水白白流走,不如通過挖礦增加就業崗位,創造產值。挖礦產業競爭激烈,電力價格是最主要的考量點,因此即使不調控或者限制,也不會有人在東部電力不足的地方運營礦場,又加上算力挖礦本身不產生汙染,除了有限的噪音外,不會對環境產生破壞。因此,鄭玉山並不認為虛擬幣挖礦產業屬於淘汰類產業。

虛擬挖礦產業是否將迎來春天?

邵建良表示,原歸於“淘汰產業”的“虛擬貨幣挖礦”被刪除,對嘉楠耘智而言,在區塊鏈領域的發展會形成利好,帶動比特幣礦機銷售的增長,與此同時嘉楠將更堅定在區塊鏈領域的佈局,大量發展芯片設計。

對於挖礦產業而言,邵建良認為這一調整讓行業整體吃了一顆定心丸,會對行業發展形成利好。行業整體或迎來快速發展期,頭部企業或將得到快速發展,另一方面,一些落後的產能及公司可能大概率出局。

但鄭玉山對此持保守態度,他表示:“虛擬幣挖礦行業從一開始就是全球性的產業,在俄羅斯,加拿大,北歐,中東等地都有很大規模,包括嘉楠等礦機產業鏈的公司客戶也是面向全球的。所以即使之前挖礦行業被列為淘汰產業,相信影響也並不大。目前只是刪除,政府並未出臺鼓勵政策,因此我預計利好程度有限。”

但他承認這一政策調整對於整個礦業的影響是正向的。“特別是從業人員,至少心裡會更踏實”,鄭玉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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