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同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同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張同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知敬畏,膽大妄為,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給黨和國家的事業、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同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相應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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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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