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癱瘓,兒子上大學,倆姑姐不管,自己將七旬公婆趕出家有錯嗎?

燕子李三fighting


今天你趕出了你的婆婆,那麼你婆婆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為你給你的孩子做出了榜樣!老來難,老來難,一代一代往下傳!別人孝敬不孝敬是別人的事,自己只要孝敬老人就行了她們不管就全當老人只養了一個孩子,其餘的養的是白眼狼!給孩子做個好的榜樣!


老王瞎胡彈


看到這個題目,瞭解了你們家庭的狀況,很同情你們,也很理解你們。

從法律的角度說,您的公婆年已七旬,處於失去勞動能力,需要家人照顧的年齡。兩位老人有一兒兩女,也就是說,他們的贍養人有三位,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這三個人有同等的贍養義務,應該共同的承擔起贍養老人的重擔,而不是由您的老公一個人來承擔。

這裡需要說明,只有您老公和兩個姑姐對公婆有贍養義務,您和您的兒子,在法律上都沒有贍養公婆和奶奶的義務。

對了,在有兒子和女兒的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只有兒子女兒都不在,或者都失去贍養能力的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才有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贍養義務。

換句話說,假設您老公是獨子、沒有兄弟姐妹,那您公婆還是得由你們家贍養。

現在的狀況是,您老公癱瘓了,他自己已經失去了行動能力,他就沒有贍養您公婆的行為能力了,當然如果他收入很高,他可以請人來贍養、照顧自己的父母。

但是,從您現在敘述來看,您老公是既沒有經濟能力,更沒有行動能力,這時候應當由您兩個姑姐來承擔贍養義務。

但是,這個必須要協商,兩個老人本來就在您家住,趕走他們這是不對的,不可取的,錯誤的。不能因為您姑姐不贍養父母,您就趕走公婆,這樣做,客觀上成了讓公婆承擔了姑姐們的錯。

公婆已經在你們家住,即使你們家出現了重大變故使您難以為繼,您也不能趕走公婆,讓年邁的老人和您已癱瘓的老公都傷心難過,給您兒子樹立了一個壞榜樣。

建議您同兩個姑姐協商,如果協商不好,還可以求助於親戚朋友、求助於社區或村委會,讓第三方出面施加壓力、做協商調解工作。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那麼就讓兩個老人去起訴他們的兩個女兒、您的兩個姑姐,訴請她們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

注意了,成年子女贍養老年父母,既是法定義務,也是道德義務。相信您的兩位姑姐最終會挑起這副擔子的。


陳群律師


好多聖母,一個癱瘓的男人,再加上兩公婆,還有一個上學的孩子,讓一個女人全部負擔?人做善事的前提是她得能活著,她活得好把老人趕出去是她不仁義,就看她家男人癱瘓還有一個上大學的孩子,她過得老好了唄?公婆的親閨女都能視而不見不管沒人譴責,一幫人譴責伺候癱瘓丈夫養著上學兒子還管著公婆的兒媳婦?


格閏


強行驅趕容易涉嫌遺棄罪,需妥善安置,建議起訴姑姐

如果公婆離開你家,也有其他地方待著,那麼也無可厚非,如果是強行趕出去,不顧及死活,法律上,老人的子女,都涉嫌遺棄罪,會面臨刑事處罰。

個人建議其實是,起訴兩個姑姐,經濟困難可以找法律援助,或者實在不行找居委會或者說村委會介入調解也行,可以看能不能輪流照顧也好。

法律上,贍養義務,是不分兒女的,因此兩個姑姐置之不理顯然也是違反規定的。

應該三方調解一個合理的對老人的贍養方案出來。有錢出錢,沒錢出力。

如果的確不方便照顧,建議讓老人主動去女兒家

另外我其實很好奇老人的態度,自己兒子癱瘓,孫子還要上大學,兒媳婦一個人明顯是很難承擔當前的狀況

作為老人應該清楚自己應該更照顧下兒子當前狀況,如果幫忙不上,應該主動去女兒家。

因此我聯繫能不能給老人說下,看下其態度。能不能讓老人自發去女兒家呢?

房子如果是老人的,老人不願離開就沒理由讓老人走

現實中,個別地區的確存在老人都和兒子生活,但是房子其實就是老人的,也就是兒子把媳婦娶進來而已,女兒都嫁出去了。

這種情況下,既然房子都是老人自己的,別人不願意離開,住自己的房子肯定沒有錯。

如果的確是第三種情況,只能起訴姑姐,要求支付贍養費而已。但是這種起訴明顯需要的是老人自願。

無論如何,個人建議是,凡事多商量,實在不行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寒冬臘月切莫真直接把老人趕走。這不道德也犯法。


廖彩琳律師


無論如何,將七旬公婆趕出家門是不可取的,最好是讓公婆起訴姑姐,讓她們承擔起贍養義務。


如題所述,你老公突發變故癱瘓在床,兒子也在上大學花費甚巨,於是你們家的經濟狀況不堪重負,甚至到了捉襟見肘的艱難程度。再加上七旬公婆一直都在你們家由你們贍養,倆姑姐根本就不管不顧、不聞不問。這在以前你們也毫無怨言,可是如今自己生活都難以為繼了,倆姑姐還是不肯伸出援手,於是你一怒之下把七旬公婆趕出家門,想以此逼迫姑姐贍養。

首先,在法律上你並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定義務。因為一方面只有子女才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這一義務並不會因締結婚姻關係而當然轉移到配偶身上。也就是說,你作為兒媳並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定義務,只有協助丈夫贍養公婆的輕微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另一方面,“義務以能夠履行為前提,法律不強人所難”。如今你的丈夫自己都癱瘓在床,自己尚且難以養活自己,再要求他贍養父母就更不可能了。更何況,有關法律明確規定,當父母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經濟來源時,有贍養能力的成年子女才應當履行贍養義務。也就是說,已經癱瘓的兒子的贍養父母的義務因履行不能而消滅,妻子的協助義務也無所依附。

因此,於情於法七旬公婆都應當讓倆姑姐贍養他們,不能再給癱瘓兒子增加負擔了。如果倆姑姐自然不管,則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當然,兒媳直接粗暴地將七旬公婆趕出家門,也顯然是違背道德的。


冰焰


我想知道你和你丈夫有沒有從公婆那裡分到家產?公婆還能幹的時候,有沒有幫忙帶娃,照顧你坐月子?兩個姑子有沒有分到家產?

如果你和丈夫沒有得到過任何家產,公婆也沒幫過你什麼,那麼你不贍養老人我可以理解,畢竟你很不容易;但是如果你和你丈夫得到了老人的大部分甚至所有財產,還趕走老人,那麼就是喪心病狂,不配為人!

你兩姑子不贍養老人是什麼原因?如果是因為分家的時候她們什麼也沒,兒子繼承所有財產,按傳統做法就應該是你們負責贍養老人!如果姑子也分到財產了,那就是她們背信棄義,你可以去告她們,讓她們承擔該有的責任。

就怕某些人,財產全都要,養老沒商量,盡耍流氓耍無賴!兒子都上大學了,辦理助學貸款,爭取拿點獎學金,勤工儉學,省吃儉用,真的不會花太多錢!老人如果身體健康不上醫院,兩口飯能吃得死你我還真不信!出來賣什麼可憐,你兒子若真的因為他讀書而叫你丟棄老人,那麼將來哪天也會丟棄你們兩夫妻🙄


愛的雨絮


我爸爸六歲的時候我奶奶有病,什麼不能幹,我爸爸一直是班裡第一名,我爺爺當兵犧牲,國家可以保送上大學,但是我奶精神控制不了自己,死活不讓我爸念,因此我爸就務農一輩子賠了我奶五十六年直到我奶八十四歲去世!

我媽有病,我九歲媽媽奶奶都在炕上不能幹活,姐姐大兩歲,下面兩個妹妹各小三歲!我姐姐小學班裡第一名輟學十三歲週歲十一歲回家做飯養家,我爸四十五歲身體已經摧殘的如風燭殘年,被當地衛生所判為死亡名單之一!

我在班裡學習一直很好,但是我痛下決心,十六歲那年哭著求爸爸,請他保重身體,我跟他學木匠,我來支撐這個家,因為我們需要他活著,那年我剛滿十四周歲,但是上天眷顧了我,我班裡第一名考上中專!同年我媽也病好了可以做飯了,那時我十八歲!

四年中專我學習成績第二名,我爸電話告訴說奶奶讓我回家,我放棄了前三名才有的一次分配機會回家自己找工作,同時還放棄了一項重要大事!

一味的為家裡放棄把我逼到了谷底,本來我可以幹更好更高檔更有前途的工作,但是現在我必須幹誰都不稀幹,最苦最累最髒的活......

我拼了幾十年,取得了一點成績,但是把奶奶保護的非常好,爸爸媽媽身體也遠比十年前好,不是我放棄了許多人一輩子都很難爭取到的許多機會,奶奶爸爸媽媽最起碼少活十年甚至更多,並且現在父母還在醫院調養走步呢?

我想說,我昨天晚上在醫院陪父母走步時,許多人都很羨慕,我不想總讓父母處於搶救治療,前幾年就總這樣,臘月二十多出院,正月初二又住院,年前出院,正月十七又住院,我簡直挺不過去了,並且父母輪流病輪流住,姊妹都沒撈著唸書,經濟狀況和時間都很不富裕,為了改變這一切,我這幾年就平時檢查吃藥保養,定期住院調養,果然效果好多了!

我想父母的健康是多少錢都買不到的,雖然他們有很多不足,雖然有時給我氣的幾乎吐血,但是他們一個都不能倒下,一個倒下那個就完了,一個沒了家就沒了,因此不管多難我都挺著,他們能改更好,就是不改也得忍著或者說出來!

如果你沒有孩子,你就算把公婆攆出去我也不能說什麼?但是我想問,當初你們買房子或者其它公婆都不幫助嗎?再說,言傳身教,你不怕孩子將來也找理由這麼對付你們嗎?

再苦再難,我們可以想辦法,我們可以犧牲一些次要利益,什麼是前途,我認為讓父母死,讓我當皇上我肯定不幹,因此任何利益沒有可不可以捨棄,只有應該捨棄次要的,或者尋找更有利的辦法,逃避不是辦法!

逆耳忠言,還望不要生氣!祝你們全家能夠排除萬難,能夠幸福,有人才有一切!


陳庚子


我們可以想想,如果公婆可以分擔照顧癱瘓丈夫的工作,兒媳婦可以安心的出去幹活賺錢,我想兒媳婦是不會往外趕公婆的。俗話說得好,一個好漢三個幫。只要心往一處想,勁兒往一處使,就沒有過不了的坎兒!就怕公婆天天啥也不幹,還在那指手畫腳瞎嗶嗶:天天出去浪,老爺們也不侍候,飯也不做!我媳婦爺爺摔斷了股骨頭,癱瘓1年半沒的,大部分是我媳婦小姑照顧(老爺子就喜歡這個小女兒),工資存款都給了小姑,其餘孩子打下手。這1年半來,奶奶總挑剔小女兒,不是錢花的不對了,就是飯菜不可口了,要不就是嫌棄姑爺懶了,沒事兒跟其他幾個孩子告狀,可是這些孩子全護著小姑兩口子。如果這幾個孩子不護著小姑,誰來照顧老人?畢竟照顧老人這個活不好乾,既然有人替你幹了,就要學會遷就,別得了便宜賣乖!


貓咪總掉毛


從實際情況來看,老公癱瘓,兒子讀大學,兩個七旬老人,如此重的擔子壓在兒媳婦一個女人身上,確實很不容易。照顧三個人的同時,還得給兒子掙學費,壓力山大,難為這個兒媳婦了。但將公婆趕出家,不太合適,可能涉嫌遺棄,對兒媳婦不利,應該尋找其他比較合理的辦法。

既然有兩個姑姐,她們為什麼不願意照顧兩個老人呢,這個原因並沒有交代,也許,其中有什麼隱情。

如果單單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兩個姑姐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這個是無條件的、必須的。兒媳婦應該與公婆商量,讓兩個女兒分擔贍養義務,兩個老人有這個權利提出要求。假如兩個女兒堅持不履行義務,老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是最壞的打算,有可能會影響到親情之間的關係,屬於下下策。

這種情況,最好還是通過多種途徑來解決,可以申請低保。兒子上學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讓兒子勤工儉學,為家裡減輕經濟壓力。

至於兩個姑姐,可以讓公婆與她們商量,假如不履行贍養義務,便立遺囑,老人名下的遺產與兩個姑姐無關。不履行義務,便無權享受權利。

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不應該將公婆趕出家門。兩位老人可能確實給這個家庭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但並不是主要原因。即使將二老趕出去,這個家庭的狀況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而且,兩個老人七十多歲,其實並不是很老,在家裡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幫襯作用。最起碼可以幫助照顧癱瘓的兒子,為兒媳婦騰出更多的時間去掙錢。如果沒有二位老人的幫襯,也許兒媳婦就被癱瘓的丈夫栓在家裡了,可能會導致這個家庭的經濟更困難。

所以,理性的處理方式是想辦法開源,而不是通過趕走公婆來節流。那樣做,無論從人情上、還是法理上都說不過去。

大家覺得應該將公婆趕出家嗎?給這位兒媳婦出點好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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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我表弟夫妻是出了名的不孝。老父親被氣得差點自殺,老母親說起她的兒子和媳婦的罪狀簡直就是罄竹難書:好吃,懶做,不給老人做任何活兒,不給老人看病,不讓老人上桌吃飯,買了好東西藏起來自己吃,奪取老人的低保金和姐妹們偶爾給的小用錢,用各種理由坑姐妹們的錢。為此我們所有的親戚都不願意跟他們交往。直到有一天,大孫子打工回來,看出了問題,就對父母說:“今天你們是怎麼對待我婆婆(土家人叫奶奶婆婆)的,將來我就怎麼對你們!不信,那就試試!”從此以後,表弟夫妻完全改變了對老人的態度,變成了孝順的孩子。我80歲的姨媽每每說起兒子兒媳都是笑臉都是幸福,她說滿意極了。我想問問提問者:如果將來你兒子兒媳跟你遇到同樣的困境,是不是也可以把你趕出去?如果可以,那就行動吧。

理解你的苦楚,但兩位老人是你孩子的爺爺奶奶,是你丈夫的爹孃,所以他們也是你的親人!如果他們向你求富貴,你做不到。如果他們只要有口飯吃,你應該是可以的。於心安處便是家,把公婆趕出去,你能心安?接受生活的考驗吧!相信,總有好起來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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