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協:“雙11”消費謹防定金套路 不退可投訴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孫靜

“先付30元定金,即可享‘雙11’期間5折超低價優惠”,如今,付定金享折扣已經成為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各商家的營銷手段之一,定金真的划算嗎?支付時應注意哪些事項?11月6日,省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購物警示,提醒消費者在預付定金時應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對於先漲價後折扣、不退還定金等行為,要敢於舉報投訴。

“去年‘雙11’期間我有六件商品都付了定金,但有些商品其實並沒有便宜,跟商家溝通,對方就說定金不能退還,因為金額較小,通常幾十塊錢,就沒有繼續維權。”鄭州市民王嵐說。

像王嵐這樣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觀察如今電商平臺上盛行的定金銷售策略,許多商家甚至直接註明:定金不退,定金不退是否合規?省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說,《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消費者可進行投訴,有關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消費者應注意辨別比較支付定金的商品是否存在先漲價再打折扣的行為,在支付定金前應詳細閱讀活動規則,提防被強制簽訂定金不退等預售協議,同時應選擇可靠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謹慎選擇可直接進入對方賬戶的支付,以防權益受損。

如果權益受損,省消協提醒消費者應妥善保存商品信息、支付訂單、聊天記錄等購物憑證,先行與經營者或第三方平臺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和解,應及時向當地消協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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