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世界系列:貴族之中的貴族——公爵和伯爵

本內容即將在2019年9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話說世界》20卷叢書

2018年5月19日,英國哈里王子在婚禮前受祖母冊封為薩塞克斯公爵,梅根也相應地成為公爵夫人。

對於很多人來說,公爵和伯爵或許只是史料中蒼白的記錄,而對於歐洲人而言,貴族不僅是過往的歷史,更是活生生的現實。

公爵:從軍事首領到邦國諸侯

話說世界系列:貴族之中的貴族——公爵和伯爵

從歷史上來看,公爵在歐洲各國都是僅次於君主的最高等級爵位,甚至在某些地區公爵本身就是君主,今天的盧森堡大公國便是這種中世紀傳統的現代遺存。

然而,公爵頭銜的初始概念與後來的意義迥然有別,公爵的英文“duke”來自法文的“duc”,而法文的“duc”源於拉丁文“dux”,“dux”在羅馬時代主要是指凱爾特或日耳曼部落的軍事統帥,他們作為同盟者參加軍事行動,但是並未獲得羅馬官方的職務。

帝國後期,西部的主要行省都落入了日耳曼人之手,公爵便逐漸成為行省軍事長官的稱謂。中世紀無疑是公爵權勢的鼎盛時期,也是公爵含義演變的關鍵階段。

由於公爵們繼承了帝國晚期以來在行省的權力,所以從帝國崩潰到封建制度形成的數百年間,中央權威本身的不復存在,使公爵愈發成為行省的實際統治者。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公爵要比王( rex)出現更早、淵源更久,因為公爵主要是羅馬時代的產物,而蠻族首領稱 王則是較晚近的事情。

這也就可以解釋中世紀早期許多公爵近乎獨立的地位,他們對於國王的所謂“臣服”,的確只具有象徵性和禮節性。

這種情況在西法蘭克王國相當典型,遲至12世紀卡佩王朝統治日漸穩固之時,國王對南法的那些公國尤其是阿基坦公國,也很難談得上有什麼實質性權利。

因為阿基坦早在愷撒時代就已經是羅馬在西方最重要也最富庶的行省之一, 這裡的“羅馬化”進程遠早於高盧北部,而後來的法蘭克和卡佩王朝恰恰發源於北部。兩者在文化上的差異不言自明。

所以與其說阿基坦公爵是法蘭西國王的封臣,不如說阿基坦和法蘭西島是一塊國土上的兩個世界——羅馬世界對法蘭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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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盧森堡大公亨利的大紋章

現任盧森堡大公亨利的大紋章。盾牌圖案中藍白相間底嵌紅獅代表原先的盧森堡公國,藍底嵌金獅代表亨利祖母、拿騷 – 維爾堡家族的夏洛特女大公,正中間的小盾牌則代表亨利祖父、來自波旁 – 帕爾馬家族)的菲利克斯親王。

勃艮第公爵

博索家族的勃艮第公爵厄德一世(1079—1103年在位)的紋章,該家族世系始於880年“司法者”裡夏爾(880—892年在位)。後來,不同家族統治下的勃艮第公爵紋章中都保留了這一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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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從行政長官到世襲貴族與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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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伯爵也許是更具代表性的貴族頭銜,不僅由於“伯爵”是西方文學與影視作品中常見的人物形象——例如大仲馬的《基督山伯爵》,而且也因為伯爵是封建時代顯貴集團的中堅力量。

在上自公爵、下至男爵的等級譜系中,伯爵正好處於中間層級,這種格局與伯爵頭銜的歷史淵源密切相關。我們還是從法蘭西尋找伯爵的起源。

法語中的伯爵是“comte”,這個詞來源於拉丁文的“comes”,原意指“同伴、伴侶”,羅馬進入帝國時代以後,其概念便引申為“皇帝的侍臣或代表”。

一般而言,伯爵與公爵似乎都含有軍事長官的成分,但是伯爵的地位不如公爵那麼高,而且多是由公爵任命,受其領導指揮。

公爵的管轄區域通常是某個大行省的軍事力量,而伯爵似乎並不負指揮軍隊之責,他更多是常駐於行省的主要城市,這片區域就被稱為伯爵領。

4世紀帝國中央政府衰弱、基督教會興起之時,在地方上伯爵成為主教的主要對手,因為主教轄區常常與伯爵領地相互重疊,這就如同公爵與大主教的關係那樣。

中世紀意義上的伯爵形成於加洛林帝國時期,在查理大帝治下伯爵原本是中央政府派駐各地的行政長官,主管本伯爵領以內的一應事務。

根據岡紹夫統計,查理大帝時期全帝國境內有400多個伯爵領。

查理大帝發佈於802年的關於巡按使團的敕令中,不少皇家巡按使就是由伯爵充任的,他們往往主持數個伯爵轄區的司法事務,儼然封疆大吏。

但是從“虔誠者”路易時期開始,伯爵職位逐漸成為世襲頭銜,我們在前面曾說過,職位和土地都可以當做采邑進行封授,當采邑逐漸成為可繼承的封土時,職位的世襲化也就不可避免,只是雄才大略的查理曼暫時遏制了這種趨勢。

伴隨著9世紀加洛林帝國的進一步分裂,許多伯爵原本就出自當地的顯赫豪門,伯爵終於成為封建意義上的世襲貴族,與公爵一同構成了西法蘭克王國勢力強大的諸侯。

話說世界系列:貴族之中的貴族——公爵和伯爵

中世紀不同等級的貴族服飾有著明顯區別,主要通過冠冕和斗篷來識別,雨果在《笑面人》中對18世紀英國議會上院中的貴族服飾有詳細記述,圖為中世紀英格蘭伯爵的冠冕。

典範:法蘭西與英格蘭的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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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岡紹夫將 10至13世紀稱為“封建主義的典範時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典範時代的典範貴族,非法蘭西與英格蘭的顯貴莫屬。主要由公爵和伯爵構成的貴族集團常被稱為“貴”(peerage),這個詞在諸多方面明顯區別於“aristocracy”和“nobleman”。

作為歐洲封建主義的搖籃,法蘭西為我們檢視中世紀貴族提供了最佳範本——“法蘭西諸侯”的表述首次出現於1180年,該集團主要由國王的首席封臣組成,他們是法蘭西最為聲名顯赫的大貴族。

在許多手抄本插圖所描繪的加冕場面中,他們總是簇擁在雙手合十的國王身邊,作為國王的“同儕”統治著法蘭西,這種安排很好地詮釋了“peers”的原始含義。

後來由於王室領地擴張和中央集權強化,一些邦國被合併到王領,世俗大諸侯排序也出現了變化,例如諾曼底和阿基坦先後併入王室,這兩位公爵位次也調至勃艮第公爵之後,但是諸侯頭銜本身的尊貴榮耀卻一如往昔。

中世紀英格蘭並不存在法蘭西那樣顯赫的諸侯集團,但是英格蘭貴族的獨特性同樣顯著,這主要體現在伯爵的稱謂方面。

雖然英語中也有法語“comte”的對應詞“count”,但是“count”只在提及大陸諸國的伯爵時才會使用,英格蘭本土的伯爵稱為“earl”。

“earl”源於斯堪的納維亞語言的“jarl”,本意為“酋長、首領”,在盎格魯 –撒克遜時代,earl 就是國王派駐各地的最高統帥,其地位更像是法國的公爵而非伯爵,尤其是那些兼領數郡的伯爵儼然獨立君主,擁有自己的伯國。

諾曼征服之後伯爵權力開始遭到挑戰,特別是金雀花王朝時期,國王利用郡長與伯爵分權,逐步削弱了伯爵對地方的影響。

即便如此,伯爵依然是顯貴集團的主要代表,而且直到1337年愛德華三世冊封首個公爵(“黑王子”愛德華)之前,伯爵一直都是英格蘭國內最高等級的爵位——當然,英格蘭國王在法蘭西兼領的公爵頭銜除外。

有趣的是,雖然英格蘭的伯爵是 earl 而非count,但是女伯爵或者伯爵夫人卻稱 countess,這就說明由於起源的不同,古英語中並沒有與女伯爵或者伯爵夫人相應的概念,才不得不從法語借用count 的陰性形式。

話說世界系列:貴族之中的貴族——公爵和伯爵

1512年2月4日英格蘭議會上院在威斯敏斯特的行進隊列,從左至右分別是多塞特侯爵、諾森伯蘭伯爵、薩里伯爵、什魯斯伯裡伯爵、埃塞克斯伯爵、肯特伯爵、德比伯爵和威爾特郡伯爵,最後一位身份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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