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世界系列:贵族之中的贵族——公爵和伯爵

本内容即将在2019年9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话说世界》20卷丛书

2018年5月19日,英国哈里王子在婚礼前受祖母册封为萨塞克斯公爵,梅根也相应地成为公爵夫人。

对于很多人来说,公爵和伯爵或许只是史料中苍白的记录,而对于欧洲人而言,贵族不仅是过往的历史,更是活生生的现实。

公爵:从军事首领到邦国诸侯

话说世界系列:贵族之中的贵族——公爵和伯爵

从历史上来看,公爵在欧洲各国都是仅次于君主的最高等级爵位,甚至在某些地区公爵本身就是君主,今天的卢森堡大公国便是这种中世纪传统的现代遗存。

然而,公爵头衔的初始概念与后来的意义迥然有别,公爵的英文“duke”来自法文的“duc”,而法文的“duc”源于拉丁文“dux”,“dux”在罗马时代主要是指凯尔特或日耳曼部落的军事统帅,他们作为同盟者参加军事行动,但是并未获得罗马官方的职务。

帝国后期,西部的主要行省都落入了日耳曼人之手,公爵便逐渐成为行省军事长官的称谓。中世纪无疑是公爵权势的鼎盛时期,也是公爵含义演变的关键阶段。

由于公爵们继承了帝国晚期以来在行省的权力,所以从帝国崩溃到封建制度形成的数百年间,中央权威本身的不复存在,使公爵愈发成为行省的实际统治者。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公爵要比王( rex)出现更早、渊源更久,因为公爵主要是罗马时代的产物,而蛮族首领称 王则是较晚近的事情。

这也就可以解释中世纪早期许多公爵近乎独立的地位,他们对于国王的所谓“臣服”,的确只具有象征性和礼节性。

这种情况在西法兰克王国相当典型,迟至12世纪卡佩王朝统治日渐稳固之时,国王对南法的那些公国尤其是阿基坦公国,也很难谈得上有什么实质性权利。

因为阿基坦早在恺撒时代就已经是罗马在西方最重要也最富庶的行省之一, 这里的“罗马化”进程远早于高卢北部,而后来的法兰克和卡佩王朝恰恰发源于北部。两者在文化上的差异不言自明。

所以与其说阿基坦公爵是法兰西国王的封臣,不如说阿基坦和法兰西岛是一块国土上的两个世界——罗马世界对法兰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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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卢森堡大公亨利的大纹章

现任卢森堡大公亨利的大纹章。盾牌图案中蓝白相间底嵌红狮代表原先的卢森堡公国,蓝底嵌金狮代表亨利祖母、拿骚 – 维尔堡家族的夏洛特女大公,正中间的小盾牌则代表亨利祖父、来自波旁 – 帕尔马家族)的菲利克斯亲王。

勃艮第公爵

博索家族的勃艮第公爵厄德一世(1079—1103年在位)的纹章,该家族世系始于880年“司法者”里夏尔(880—892年在位)。后来,不同家族统治下的勃艮第公爵纹章中都保留了这一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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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从行政长官到世袭贵族与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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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伯爵也许是更具代表性的贵族头衔,不仅由于“伯爵”是西方文学与影视作品中常见的人物形象——例如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而且也因为伯爵是封建时代显贵集团的中坚力量。

在上自公爵、下至男爵的等级谱系中,伯爵正好处于中间层级,这种格局与伯爵头衔的历史渊源密切相关。我们还是从法兰西寻找伯爵的起源。

法语中的伯爵是“comte”,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的“comes”,原意指“同伴、伴侣”,罗马进入帝国时代以后,其概念便引申为“皇帝的侍臣或代表”。

一般而言,伯爵与公爵似乎都含有军事长官的成分,但是伯爵的地位不如公爵那么高,而且多是由公爵任命,受其领导指挥。

公爵的管辖区域通常是某个大行省的军事力量,而伯爵似乎并不负指挥军队之责,他更多是常驻于行省的主要城市,这片区域就被称为伯爵领。

4世纪帝国中央政府衰弱、基督教会兴起之时,在地方上伯爵成为主教的主要对手,因为主教辖区常常与伯爵领地相互重叠,这就如同公爵与大主教的关系那样。

中世纪意义上的伯爵形成于加洛林帝国时期,在查理大帝治下伯爵原本是中央政府派驻各地的行政长官,主管本伯爵领以内的一应事务。

根据冈绍夫统计,查理大帝时期全帝国境内有400多个伯爵领。

查理大帝发布于802年的关于巡按使团的敕令中,不少皇家巡按使就是由伯爵充任的,他们往往主持数个伯爵辖区的司法事务,俨然封疆大吏。

但是从“虔诚者”路易时期开始,伯爵职位逐渐成为世袭头衔,我们在前面曾说过,职位和土地都可以当做采邑进行封授,当采邑逐渐成为可继承的封土时,职位的世袭化也就不可避免,只是雄才大略的查理曼暂时遏制了这种趋势。

伴随着9世纪加洛林帝国的进一步分裂,许多伯爵原本就出自当地的显赫豪门,伯爵终于成为封建意义上的世袭贵族,与公爵一同构成了西法兰克王国势力强大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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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不同等级的贵族服饰有着明显区别,主要通过冠冕和斗篷来识别,雨果在《笑面人》中对18世纪英国议会上院中的贵族服饰有详细记述,图为中世纪英格兰伯爵的冠冕。

典范:法兰西与英格兰的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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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冈绍夫将 10至13世纪称为“封建主义的典范时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典范时代的典范贵族,非法兰西与英格兰的显贵莫属。主要由公爵和伯爵构成的贵族集团常被称为“贵”(peerage),这个词在诸多方面明显区别于“aristocracy”和“nobleman”。

作为欧洲封建主义的摇篮,法兰西为我们检视中世纪贵族提供了最佳范本——“法兰西诸侯”的表述首次出现于1180年,该集团主要由国王的首席封臣组成,他们是法兰西最为声名显赫的大贵族。

在许多手抄本插图所描绘的加冕场面中,他们总是簇拥在双手合十的国王身边,作为国王的“同侪”统治着法兰西,这种安排很好地诠释了“peers”的原始含义。

后来由于王室领地扩张和中央集权强化,一些邦国被合并到王领,世俗大诸侯排序也出现了变化,例如诺曼底和阿基坦先后并入王室,这两位公爵位次也调至勃艮第公爵之后,但是诸侯头衔本身的尊贵荣耀却一如往昔。

中世纪英格兰并不存在法兰西那样显赫的诸侯集团,但是英格兰贵族的独特性同样显著,这主要体现在伯爵的称谓方面。

虽然英语中也有法语“comte”的对应词“count”,但是“count”只在提及大陆诸国的伯爵时才会使用,英格兰本土的伯爵称为“earl”。

“earl”源于斯堪的纳维亚语言的“jarl”,本意为“酋长、首领”,在盎格鲁 –撒克逊时代,earl 就是国王派驻各地的最高统帅,其地位更像是法国的公爵而非伯爵,尤其是那些兼领数郡的伯爵俨然独立君主,拥有自己的伯国。

诺曼征服之后伯爵权力开始遭到挑战,特别是金雀花王朝时期,国王利用郡长与伯爵分权,逐步削弱了伯爵对地方的影响。

即便如此,伯爵依然是显贵集团的主要代表,而且直到1337年爱德华三世册封首个公爵(“黑王子”爱德华)之前,伯爵一直都是英格兰国内最高等级的爵位——当然,英格兰国王在法兰西兼领的公爵头衔除外。

有趣的是,虽然英格兰的伯爵是 earl 而非count,但是女伯爵或者伯爵夫人却称 countess,这就说明由于起源的不同,古英语中并没有与女伯爵或者伯爵夫人相应的概念,才不得不从法语借用count 的阴性形式。

话说世界系列:贵族之中的贵族——公爵和伯爵

1512年2月4日英格兰议会上院在威斯敏斯特的行进队列,从左至右分别是多塞特侯爵、诺森伯兰伯爵、萨里伯爵、什鲁斯伯里伯爵、埃塞克斯伯爵、肯特伯爵、德比伯爵和威尔特郡伯爵,最后一位身份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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