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執行難:市南法院聯合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首次宣佈失信被執行人護照作廢

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聯合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首次宣佈失信被執行人護照作廢並不得辦理新護照,以此限制被執行人出入境。被執行人凌某迫於執行壓力,主動聯繫市南法院履行還款義務,所涉執行案件得以執結。

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凌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17年,原告劉某與被告凌某簽訂買賣合同,劉某依合同向凌某預付貨款,履行了合同義務,但凌某未按合同提供貨物,劉某遂向市南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凌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市南法院依法缺席審理,判決凌某返還劉某貨款144999元。判決生效後,凌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劉某遂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市南法院立案執行後,依法向凌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凌某仍拒不履行義務。市南法院將凌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但凌某仍未履行義務,且未到法院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

後申請執行人劉某向市南法院提供線索,法院經調查得知,凌某在馬來西亞等國家有產業經營,市南法院執行法官到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調查發現,凌某有多次出境、入境記錄。被執行人凌某的行為已屬於嚴重失信行為,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依法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法官調取了被執行人的護照號,並聯合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宣佈被執行人護照作廢,並不得辦理新護照。被執行人凌某因護照作廢且無法辦理新護照而無法出國,導致無法經營國外產業,出於無奈,凌某主動與法院聯繫要求還款,同時請求撤銷對其辦理護照的限制,但遲遲不來法院協商,故意拖延。市南法院告知其必須與申請人達成協議並履行完畢後方能辦理新護照,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被執行人凌某按時到庭,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完畢,該案得以順利執結,市南法院也依法提請撤銷了對凌某辦理護照的限制。

今年以來,市南法院大膽探索、勇於嘗試,不斷創新豐富執行手段,全方位加大執行力度,執行質效大幅提升。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攻堅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構建長效合作機制,形成執行合力,嚴懲失信行為,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奮力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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