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例市級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今日在嶽開庭審理

湖南省首例市級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今日在嶽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湖南省首例市級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今日在嶽開庭審理

該院由岳陽中院院長彭世理擔任審判長、岳陽市檢察院檢察長羅青出庭履職

湖南省首例市級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今日在嶽開庭審理

岳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向偉雄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領導旁聽庭審

11月7日上午,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檢察機關任公益訴訟起訴人與岳陽某養豬服務公司、姚某某、周某某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該案由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彭世理擔任審判長,岳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羅青出庭履行職責。據悉,該案為湖南省首例市級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起訴稱,2016年,岳陽某養豬服務有限公司採取“公司+農戶”的模式,與姚某某、周某某簽訂生豬委託養殖協議。自2016年11月起,該公司向周某某、姚某某的養豬場共提供豬苗1676頭。期間,周某某、姚某某的養豬場未辦理環評手續,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未建設廢水無害化處理設施,未取得排汙許可證,將養殖廢水、廢物經納汙池塘直接排入公共環境中。經檢測,養豬場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懸浮物、糞大腸菌群數全部超標,對周邊的空氣、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均造成汙染,居民生活用水受到影響。

檢察機關認為,該養豬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與周某某、姚某某實行“公司+農戶”生豬養殖,共同造成環境汙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該養豬服務公司與姚某某、周某某對生態環境破壞負共同侵權責任,共同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虛擬治理成本等83850.18元,並通過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

該案同時作為岳陽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將審理好該案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履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職能,擴大環境資源訴訟個案的社會引導、規範及教育效應,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全面做好了庭前準備等各項工作。並明確由院長擔任審判長,與2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庭審期間,雙方當事人圍繞案件事實、責任劃分、法律適用等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及最後陳述;湖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專家出庭就鑑定情況及結果等進行了專業解答;三被告當庭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道歉。

當天,岳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向偉雄,副主任萬嶽斌、陳光榮、趙嶽平,秘書長駱嶽梨及市人大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省人大代表王五星、省政協委員張愛民、李建軍,媒體記者及社會群眾等近200人旁聽庭審。

近年來,岳陽兩級法院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堅持高站位推進,實行院長帶頭審理重大案件工作機制,成功審理了“湖南最大獵捕殺害小天鵝案”等一批涉環境資源大要案,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環境資源訴訟審理機制,取得了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為守護一江碧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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