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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入稅。實際上是指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的時候,將國稅和地稅合併為國家稅務局,由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徵繳工作。
初定的計劃是2019年1月1日,開始由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徵繳。不過由於一些專家和企業擔心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徵繳以後,會按照企業報稅的工資徵收社保費,因此他們提出了一些擔憂。
國家也非常重視企業和專家們的意見,因此採取了四項措施。第一,部分省市只移交了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保險的徵繳工作。第二,全部移交的省市,仍然保持繳費基數核定有社保部門負責的老模式。徵繳工作仍然由社保部門負責,只不過劃歸賬戶變成了國家稅務部門的國庫。第三,推動社會保險費降費工作。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企業部分全國範圍內降為16%,低於16%的要統一到16%。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推動繼續降費。將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口徑由城鎮非私營單位社平工資改為全口徑在崗職工社平工資。第四,明確各地社保部門不得采取加重企業社保負擔的方式。不得自行開展歷史社保費專項清欠活動。
(二)職工必須繳納社保。按照《勞動法》規定,職工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由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比例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職工及繳納社保是法定的,不是移交了稅務部門,以後才開始是必須繳納的。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無論什麼情況,只要勞動者主動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會依法調查處理。
實際上多數情況,是勞動者礙於各種情面等原因,希望國家在社會保險費徵繳方面能夠變得強力,毫無死角。而勞動者不希望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去維權。因此,可能對勞動執法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過,《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是法律給我們撐腰、保障的,勞動者可以大膽出來維權。
(三)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實際上,社保繳費基數不應當按照職工當月的工資來計算,應當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工資的月均值。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大部分。
不過如果移交稅務以後,稅務部門依靠功能強大的金三稅控系統,完全可以按照職工的每月工資來徵收社會保險費的。不過需要配套各種社會保險徵收政策的完善,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確實南昌等一些地區對於職工的醫療保險費,就是按照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來徵收的。
綜上所述,目前我們國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只有4.19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只有3.17億人,而全國的勞動力高達77586萬人,60歲以上的老人高達24949萬人。所以,要想形成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險任務還是非常艱鉅的。
暖心人社
因為現在社保入稅暫緩了。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社保入稅後,要求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為什麼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呢?
沒錯,按照原來國家確定的時間表,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入稅,也就是社保費徵收由原來的人社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徵收。
然而,現在企業的社保入稅暫緩實施了,因為社保入稅後,一些企業的社保負擔會增加,因為稅務部門掌握職工工資數據,企業不交、少交社保就很難了,一查一個準,所以就必須繳納社保。
這樣一來,很多企業的社保負擔會增加,而現在經濟形勢嚴峻,下行壓力加大,國家在大力推行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所以社保入稅後負擔增加與國家減稅降費的目標有所背道而馳,所以,國家決定暫緩移交企業社保費入稅。
現在的情況是,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徵收已經全部改為稅務部門徵收,而企業社保費則是按照循序漸進,成熟一個省份移交一個省份的原則在推進。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現在還有企業沒有強制性給員工繳納社保,也就是為什麼還有企業沒有如實給員工申報真實的社保繳費基數。
因為企業社保入稅還沒真正落實到位,等真正落實了,企業參保繳費那真的是在稅務部門的火眼金睛之下,不交、少交社保費都行不通了,簡直是插翅難逃。
其實,社保入稅是好事,因為本來企業就要強制性給員工繳納社保,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只不過之前人社部門徵管能力弱,沒有掌握工資數據,難以核實查對,造成很多漏洞。
社保入稅後,這些漏洞全部堵上,繳費將大大規範,員工社保全部如實繳納,以後養老金等社保待遇也會增加的,對於員工來說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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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這個問題有一定的現實性。其實不是社保入稅才要求按本人實際工資來繳納,自從社保制度實施開始,到社保法全面實施,都是這樣要求的,大部分企業也是這樣執行的。但是部分中小企業在執行力度上不強,執行過程中走樣,肯定是不合法的,那麼為什麼沒有強制執行呢?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什麼是“社保入稅”?
所謂的社保入稅,其實是指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根據該方案,明確提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社會保險費,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徵收。過去幾十年來,我國社會保險都是由社保部門負責徵收和管理。稅務體制改革後,將原來的國稅和地稅進行合併,按照步驟要求,先合併機構掛牌再接收社會保險和非稅收徵管職責。將社會保險的徵收體制由社保部門轉交稅務部門進行徵收是一項十分重大的體制改革課題,所以人們將整這個改革稱之為“社保入稅”。
第二,社保入稅2019年在企業暫停實施。
由於社保徵收體制改革,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保險機構、稅務機構職責的巨大變化,還有網絡系統的建設、聯網測試和互聯互通等技術方面的問題,所以技術支撐建設需要時間來完成,這是硬件建設方面的問題;在另一方面,自2018年以來,宏觀經濟環境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變化,國內外經濟形勢面臨嚴峻的挑戰,特別是佔中國經濟重量一般以上的中小企業更是困難重重,如果這時嚴格按照社保入稅的方案來執行,不僅不利於社會保險費的增加,還將導致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導致部分人員失業,保就業是當前我國最大的民生問題,連基本的就業都無法保障,那麼怎麼來保障社會保險的穩定增長呢?所以中央決定,2019年社保入稅在企業暫緩執行,而機關事業單位可以先行執行,這無疑是從我國實際出發而作出的重要舉措,既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又有利於穩定就業,確保社會保險資金的持續穩定增長。
第三,對於部分單位沒有按照員工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的,為什麼沒有強制執行呢?
這也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由於我國的社保法是從2011年才開始實施,在實施細則和國務院以前制定的相關文件中,對於社保繳納的基數問題,也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有兩條是比較靈活的,一條是高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按照社平工資的三倍來繳納,低於社平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60%來繳納,具體的實施細則,都是由統籌區來制定,不少地方還是縣級、地市級統籌,省級統籌的地方很少,所以社保的繳費政策、繳費比例,繳費指數等,全國各地都是五花八門,各行其是。特別是中小企業發展比較困難的這個時候,各地方政府部門,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紛紛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的措施。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部分單位沒有按照員工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費用,而是按照社平工資的比例或是60%來繳納社保費用,只要符合當地的政策規定也是合法的,也就沒有強制執行的基礎和必要,所以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2019年我國的社保入稅制度,實際在企業沒有執行,至於什麼時候能執行,需要根據改革進度和經濟發展的態勢而定,但是即使沒有社保入稅,企業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也是應當依法按照員工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這和社保入稅是沒有關係的。至於那些公開違反社保法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對繳費基數的問題,只要是符合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基本上就是合法的。
幫兄愛唱歌
這個其實是個選擇題。
1、所有公司都按規定交納社保,那麼當然是最完美的,國家社保的壓力大大減輕,員工的保障得以實現。
2、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中小企業的利潤越來越薄,近幾年能保本已不錯,很多都是虧損在繼續經營,只不過對市場還抱有那麼一點希望死撐。這種情況下,如果按國家的要求全員交保,就是說成本一下子再次加重,所以衡量下來當然不是執行國家的要求交保,而是終於有個藉口可以讓自己徹底放棄,註銷公司關門,反正現在各行業日子都不好過,還不如關門觀望吧。去年下半年國家公佈這一決定時,好象每天註銷的公司是以萬計的。結果,不但保險沒交成,員工開始大批失業。要失業還是要保險,選擇而已。
3、所以不是好的政策就一定能實行得下去,還要看實際情況,如果市場回暖,經濟再次復甦,那強制給員工交保就有有力的支撐點了,才能真正實行。
小鑫的農家小院
樓主你好,社保入稅以後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並且要按照個人的工資標準來進行交納,但是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這是為什麼?可能確實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因為畢竟2019年是社保入稅的元年,所以說在稅務核查這一方面也許會有一定的漏洞,但是長此以往肯定是不行的,因為稅務部門在我們國家它的徵收力度本身就是最強的,所以說想要逃避稅務,我們這徵收很明顯是不現實的。
所以說即便今年沒有按照相應的規定去交納社保待遇,那麼明年開始也會逐步落實這樣的一個政策的,尤其是作為企業單位來講,他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如果一旦稅務部門核查到沒有嚴格的按照自己員工的總數和員工本人的工資標準去繳納社保待遇,那麼就相當於是偷稅漏稅的行為作為數,我們一定會開出相應的罰單,懲治企業單位。
所以說對於企業單位來說,可以說這是在刀尖上跳舞。那麼企業單位儘量還是要和規劃的運行,除非自己是不想經營自己的企業,那麼破罐子破摔!這樣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如果說想要長期穩定的和規劃的經營下去,那麼必須要嚴格的按照社保稅改的要求。去交納社保的待遇,實際上從今年5月1號開始,已經降低了企業單位所承擔的社保費用,對於企業單位的用工成本來說,本質上是沒有增長的。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對於社保入稅這個問題,從今年2019年1月1號開始起逐步的實施,實際上他雖然說從2019年的1月1號起逐步實施,實際上他沒有明確的時間表說明必須是在哪一天完成社保入稅的改革,所以說很多企業單位為了鑽這樣的空子,也就是沒有嚴格的按照社保入稅的要求去進行繳納社保待遇。
那麼社保入稅繳納社保的待遇,它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求企業單位按照自己員工的總數和員工本人的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的待遇,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實際上相應的就會提高員工的繳費標準,勢必會對企業單位造成用工成本的增大。那麼我們都知道,很多企業單位都是按照最低繳費標準60%來繳納社保待遇的。這樣一來的話,那麼我們所享受到的養老金的待遇相對來說也是一個最低標準,因為本身60%就是最低標準了。
當然在社保稅改以後,嚴格的按照本人的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以後,那麼這個60%就會有所提高,所以說企業單位不願意看到用工成本的增加,所以這也是很多企業單位不願意執行這樣的一個政策的根本原因,當然隨著社保入稅深入的進行,實際上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很明顯是要符合這樣的一個要求的,因為稅務部門本身在我們國家的徵收力度是最強的,所以這樣的情形下,那麼作為企業單位想要逃避繳納社保待遇的情形肯定是不存在的,所以說執行社保稅改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
懂社保
一個職工退休後,養老金的多少是衡量退休生活幸福與否的鋼性指標。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是以省級統籌,縣級管理。
目前存在著以幾種繳納情況:
一,機關,事業,央企,都是按照基本工資比例繳納社保。
二,一部分省或企業按低於基本工資繳納。如北京市去年按職工基本工資的53%繳費,今年長到了56%。
三,一些小型國企,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按照所有在職職工人數平均工資的某一個數值繳費,如每個員工都均按2000元繳費。
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機關事業和企業職工退休後,退休金差距越來越大。
因此,今年職工社保由稅務部門代收,為國家制定相應的政策提供依據的同時,促使企業提高職工社保繳費基數。
但是,國際風雲變幻,人力成本上升,雖然國家降低了企業繳費比例,還不能解決企業下行壓力。國家為企業降費,並沒有惠及職工,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基數並沒有提高,國家也沒有強制企業執行。只有一部分省份企業繳費比例有所上楊。如北京市所屬企業上漲3%。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的職工社保繳納制度會更科學,更成熟,更規範,更公平。
龍泉居士abc
現在雖然社保強制入稅,但是還是給了企業一些緩衝的時間。2019年社保年審,一些企業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準備了各種各樣的材料也算是年審通過了。其次,現在有的小企業根本就沒有開通社保賬號,何來社保上稅一說。甚至很多所謂的工作室根本沒有工商註冊呢
奔跑的牛羊
這問題問的。國家是根據實際情況不能一刀切。社保嚴格執行的話 就會有很多人失業。到時候 沒有社保可交了。私企不是慈善機構,是要盈利的,沒利潤當然首先要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