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小學提供課後延時1小時服務,每月100元,家長:變相收費。你怎麼看?

百姓茶館話人生


很多家長其實心裡都存在一個疑問:義務教育階段,不是說好了義務麼?為啥每年還要交一大攤子費用,住宿要收住宿費,吃飯要收餐費,現在課後延時還要每個月收100元?是不是老師又在變相斂財了?是不是學校又在非法集資了?

這種困惑的存在是正常的。因為很多學校和社區並沒有白紙黑字的向家長普及這些基本法律,從而導致誤會一步一步加深,家長猜忌學校、老師,老師抱怨學生、家長。


首先,課後延時服務費用並不屬於義務教育費用減免範疇。

義務教育法規定了中國義務教育的三個性質:強制性、統一性和公益性。

其中公益性指不收學費。《義務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則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可收取雜費。”

在具體實施的時候,農村學校和貧困地區的學校,學生在學習期間所產生的雜費由政府和社會公益提供,實施一定程度的減免。

所以,孩子在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餐費、課本作業本、輔導資料費等費用是應該交的,只不過不同地區優惠政策不同罷了。

同樣的,課後延時服務費用是在學生課後、老師下班後所產生的費用,更不可能屬於義務教育費用的減免範疇了。清楚這一點,家長就應該明白自己說的“變相收費”實屬無稽之談。


其次,課後延時服務被定義為公益性的,但不是說完全免費。

在教育部提倡中小學校提供課後延時服務之前,社會上各種魚龍混雜的託管機構都已經存在了,所謂託管,其內容大多數只包括單獨的輔導作業,有些高端的提供一頓晚餐,他們的收費從一學期2000元-5000元不等,折算下來一個月500元至1000元以上了。很多無法接送孩子的家長都長期承擔著這樣的高額託管費。

為了滿足更多上班族的託管需求,教育部提出了由中小學提供課後延時服務的倡議,課後延時服務主要包括集中完成作業、參加社團活動、自主閱讀交流、專題教育活動、學校特色活動等,其組織形式比校外託管機構更加豐富,也更容易針對孩子的個性進行個別、有針對性的輔導,總體來講這是一件很利民的事情。

因課後延時服務是在老師下班後的加班服務,所以收費是必須的。又因為課後延時服務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所以教育部規定它要有一定的公益性。這種公益性要求不能損害延時服務的老師的利益,其總定價應該與社會機構平均定價相似,但這個費用是由學校、政府和家長三方共同承擔的。

也就是說家長需要繳納一筆費用,但肯定比社會託管機構交的少的多。


最後,課後延時服務是自願參加的,覺得沒必要或者費用高,可以不參加,沒必要惡意中傷。

課後延時服務主要面對的是雙職工家庭。這種家庭在孩子放學時沒辦法及時接孩子回家,為了避免安全問題,學校可以提供公益性的延時。

如果有家長能夠每天按時接送孩子,完全沒有必要進行延時託管。若有家長覺得社會機構比學校延時服務更優質、更便宜,也可以選擇社會機構,不參加學校的延時就是了,沒必要惡意中傷學校變相收費。

每月100元,每天5元左右,其實並不貴。少抽一包煙,少吃點零食就出來了。家長實在沒必要總感覺學校是洪水猛獸,總有一種“被害”意識在裡面。相互理解尊重,也有利於各方工作的正常開展。


總之,課後延時服務收100元,沒毛病。


老梁說教


我是山東的,我家孩子也是剛參加了課後服務第三個月,收費標準是每天課後服務一個小時,包含課間休息20分鐘,每天收費4元,每個月基本上在80塊錢左右。

我作為家長,幫孩子報名課後服務的原因是:

1.接送孩子時間可以延遲一個小時,之前工作下班時間都是五點半以後,而孩子放學時間都是在4點半左右,一二年級的三點四十就放學了,這樣接送孩子就必須有專人一天四個來回折騰。

2.家裡還有小寶,孩子回家寫作業容易受小寶影響。在課後服務的時間,孩子基本上能寫完當天的作業,如果有不會的可以直接請教老師。

3.孩子願意參加,願意和同學們一起寫作業。

學校收費也是按照教育局的文件要求來的,我個人還是覺得合理的。換個角度,老師們也是有家庭和孩子的,且不談課後服務費的去向和用途,任何人讓他每天無任何報酬加班一個小時,應該都是不情願的。一個班參加課後服務的大概在15-20人左右,最多也就是80元,就算全額分給老師,也是不多的。

另外和校外的託班相比較,一個月收費兩三千,學校課後服務費收取的應該是很低的了。


爾雅媽媽育兒經


我小孩今年讀二年級,為了小孩安全,所以我們每天都接送孩子。在接送孩子的時候,看見每天都有舉著某某託管班牌子的人,我也順便打聽了一下,這些託管班一個學期收2000,負責接孩子,並且負責守護孩子做作業。算了一下,一個學期4個月,相當於一個月每人500塊錢。

河南一小學提供課後延時1小時服務,每月100元,家長:變相收費。

我覺得學校提供課後延時1小時服務,每月100元實在太划算了。但是為何家長會說是變相收費呢?我認為是下面這幾個原因造成的。

1、學校沒有給家長解釋清楚“課後延時服務”的政策。

課後延時1小時服務是為了給孩子減負,照顧某些家長因為上班的問題,還有有些家長不會輔導孩子學習,這才出臺的政策。這個政策能解決很多家長的難題,但是這課後一小時並不是屬於學校的正常教學範圍。換一句話說,這一小時的服務,家長有自願選擇的權利,但是學校是不會強制參與的。

2、家長沒有搞清楚課後延時服務的內容。

其實說白了,學校提供課後延時1小時服務就是為了方便家長,所以這個服務主要是由學校、老師組織、集中輔導孩子作業,看管孩子進行閱讀,進行課外活動等內容。這些內容都採取自願原則。而對於這個“自願”兩個字,很可能很多家長誤解了吧!在家長心目中,覺得孩子在學校,一切就應該由學校買單。不是說是“義務教育”嗎?為何家長要花錢,心裡面覺得學校為了收費,這種延時服務怕是學校搞的收費的一種理由吧!

其實,我雖然也理解家長,但是覺得家長應該將心比心,和老師換位思考一下,哪一家沒有兒女,沒有老人,老師也是俗人一個,雜事頗多。雖然老師可以提供適當的免費服務,但是不要抱著齷齪的心理去揣度老師,說實話,由於延時服務牽涉人數較多,你的100塊錢每個月均分到老師手裡,也沒多少錢。一個月500你都會給孩子交,難道作為老師的,給你提供了服務,就應該是免費的嗎?人的心理不要太陰暗了!

作為一個家長,不要想要馬兒好,又要想著馬兒不吃草!大家多換位思考吧!

我是高三探長,關注教育熱點,關注孩子成長,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歡迎關注,留言評論。記得點贊喲

高三探長


我是山村老師,每天為您解答教育領域裡的疑惑!關注我,走在教育領域不迷路!


捂臉!這樣的家長真不知足,一百塊錢一個月的課後延時服務,按一個月20個小時來算,差不多一天需要5塊錢。五塊錢現在差不多就是一瓶水的錢,這樣的收費和校外的輔導機構比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了。



前天剛和我姐聊天,談到我侄子補課的問題,高三一年時間花了十多萬,想想就恐怖。當然,孩子高三是關鍵時期,不補是不行的!想要考好的大學,這是很困難的。人人都在補,你不補,如果不是自學能力強,很可能會被淘汰了,競爭之激烈,不補不行!


而且這個課後延時服務是方便父母下班接送孩子,減少父母報校外託管班的費用。可能一些家長認為,學校開展的課後延時服務是學校的事,不應該收費!其實這個課後延時服務也不是強制性的,如果不喜歡,家長完全可以拒絕!

現在哪有什麼免費的“午餐”?老師們也有家庭,也有自己的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顧,課後難道就應該免費服務?別總是學校讓交錢就是學校亂收費。如果不放心,完全可以自己帶,甚至報校外託管班。別把老師們想得那麼壞!


山村老師看教育


昨天去超市買肉,一看五花肉,40一斤,我放下了。現在100塊錢,能買兩斤肉,做一頓紅燒肉。而這在半年前,一星期的肉也夠了。

100塊錢,對有的家庭來說,一頓肯德基,對有的家庭來說,一頓紅燒肉,對有的家庭來說,是一個月可以晚接1個小時。



按一個月20天來算,5塊錢一天,5塊錢一小時。課後延時服務,本來是為很多家長解決了下午早接孩子的麻煩,但有的家長覺得這是變相收費。

課後免費延時服務,前段時間很多學校在執行,執行情況怎麼樣,真不好說。

我同事女兒一年級,一個班有9個孩子申請課後延時服務,班主任在群裡說,報名的人數太多,希望家長斟酌一下。說實話,很多老師不願意執行延時服務,因為這意味著要晚下班。



我認為,一個月100元錢,真的不算多。就算學校給予補助,很多老師也不願意。

現在外面很多託管班,就算是隻管寫作業,一個月至少三四百。而在學校裡,跟著熟悉的老師,是不是會更安全更放心?

那些說變相收費家長,學校的服務一定是自願的。可以退出,要麼找人來接,要麼去校外的託管班。




英語老師Minnie


首先作為一個在讀小學生的媽媽,每天輔導孩子寫作業實在是件很令人崩潰的事情。我個人覺得學校延時收費的做法我是支持的。但是延時一小時實在是太少了……

女兒在讀的學校,每天四點零五分就放學了,對於許多要參加工作還沒人帶娃的家長來說,這個時間接孩子是很不方便的。有好多就只能委託給校外的輔導班來接,我家周圍那種晚託輔導作業的機構,收費也是相當高的,所以如果是我,孩子的學校能每天延時放學,留在學校寫作業,老師幫忙看著,即使學校收取點費用,我也是會欣然接受的。

我孩子的班上老師,還是挺負責任的,好多作業寫得不好,或者孩子沒懂的,老師會提前通知家長,義務留下來給孩子做輔導,作為家長,對老師是很感激的。所以我們好多家長都覺得老師付出了勞動,自己的孩子顧不上,出於責任照顧我們家孩子。如果收點費用也是蠻合理的。不覺得有何不妥!





嘟嘟雨91909


人上百形形色色,人心不足蛇吞象,每天不到五元看護費,居然還有質疑,這也是很多學校不願搞課後看護的原因了。

看到這個題目,耳邊不由得響起一段熟悉的錄音:走過路過不要錯過,一個月僅一百塊,每天只合五塊,五塊錢,你買不了吃虧,五塊錢,你買不了上當,五塊錢,到不了澳門新加坡……

小學放學普遍比較早,很多學校下午三點半就放學了,家長下班普遍比較晚,一般都要到五六點。這樣一來,中間就有幾個小時的時間差,這麼長的時間,家長也不放心讓孩子獨自在家。於是課後看護便火爆起來,一個月少則七八百,多則一千多。

所謂看護班,不過是幫你孩子,防止安全事故罷了。家長雖然有點肉痛,但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沒有其他辦法。

針對“三點半”難題,教育主管部門建議學校開展課後託管服務,但是積極響應的學校並不多。何也?三點半放學,老師就下班了,開展課後看護,勢必要留下老師加班,加班費從何而來?上級沒有這個預算,所以沒有財政撥款,學校又沒有能力解決,收取家長看護費又怕惹火上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學校寧願把孩子推到社會託管機構,也不願在校內開展課後看護。


學校的課後看護,目前來看,也就是多上一節課而已,跟教育主管部門的課後看護要求想去甚遠。

按照相關部門的課後看護要求,課後看護不能上課,做作業,只能開展文體活動,拓展學生知識面,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首先學校怎麼可能一下子冒出那麼多專業老師?其次,哪有那麼多配套器材?再次,如果學校課後看護只是活動,玩耍,家長也不答應,只怕早就把孩子接去補習班補習去了。

所以目前大多數學校的課後看護其實已經變異成了補課,課後看護就是多上一節課。多上課自然就是加班,為了解決老師的加班費,收取一定的課後看護費。學校收費比校外機構的看護費自然要便宜,比如題中的學校一個月只收一百,比起社會看護機構,便宜不是一點半點,而且老師看護比較專業。


總結語:如果收取一個月100元的看護費,相信大多數家長都是能理解的,我們區文件精神明確指出,課後看護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個別不和諧的聲音肯定有,但是課後看護是自願性質的,如果家長覺得收費有問題,要麼向教育部門投訴,要麼不參加課後看護,也就不用交錢了?


周老師的工作室


雖說做法不太合理,不過一百塊錢真不多,如果能讓孩子多學一個小時也挺好,要不回家以後也是貪玩,看電視,如果孩子能用這一個小時把課堂上不會的,沒聽明白的,聽老師在講一遍,何樂而不為,畢竟老師的話比父母管用,老師一句話抵父母十句,記得女兒上小學的時候也有這個補課,不過才堅持了一年多,後來沒有學校補課,家長不照樣在課外報輔導班,其實最辛苦的是老師。





淺念小wangzi


我是一名高中數學老師,我之前給那個孩子補課原則是問題不解決,自己不下班,同時問孩子的想法,他吃得消就繼續上課,全程不收費,孩子學起來也輕鬆,不要把問題留到明天,然後我後段時間都是義務幫孩子開始考試前補習半個小時。雖然自己安排的上課時間剛剛好但是還是義務。因為孩子有問題就持續解決它。











高中數學史老師


該校這種做法,應該叫課時有償服務。

我不反對這種有償服務,這可相當程度提高教師的積極性,何況相對校外輔導託管,這是良心價。再說孩子交給他們的老師,畢竟在學習上知根知底,可有的放矢地施教。儘管我對此看法有兩可認識,也深知其意義。

講個我曾經的從學經歷,因為自小隨外婆在縣城上學,有一年寒假要回自家過年,故沒參加學校組織的寒假"補習"(收費的),由此落下,沒上新課,也沒跟上老師教學進度。新年返較後一測評,報應來了,學習成績排名明顯靠後,因考的大多是寒假學習知識。這次慘痛的教訓,成了我對自個學習生涯回顧,最終生難忘的遺憾。同樣,既於此若我孩子在該校讀書,我是定不會讓孩子犯我當初的錯誤的,而不延時的學生卻是很有可能的,這也是大多知情學生家長後怕的。

與我那個學習時代比,還有些不同的是,我那個時代學校教室是我們的。下午一般三到四節課,我們學生可頃心在教室學習翫耍,老師也會免費義務輔導。可現在卻要收延時利用教室費,這樣經過我們那個時代的家長肯定會反思並有質疑的。但這還不至於說,有關學校是見利忘義。

延時學習收費,不同家庭不同學生情況也是有不同認識區隔的。在此我大膽猜想,可能有三分之一留守學生很需要,另有三分之一學生要上更好的託管教輔學校或自理不怎麼需要,還有三分之一的學生要回家學習則完全不需要,因其家長是一等一天然有閒有文化的導師。可該校這樣一來,卻統一了需求,自然家長有所怨言猜忌,說出一些憤氣話也可理解。

所以客觀分析,面對學生家長的多元學習教育需求,一刀切的延時收費做法,儘管初衷尚好,但也經不起社會家長的裂解分瓣解析。也即任何一項學校改革創新,不可能面面俱到優點滿滿,終歸是相對較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