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漢南:莫因“校園貸”欠下“青春債”


11月6日,被告人楊某某涉嫌搶劫罪一案宣佈開庭。漢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魏細玉出庭支持公訴。由於該案嫌疑人案發時為在校學生,為了更好地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該院邀請一百餘名在校學生,參加了這場生動的公開庭審暨法治教育課。


武漢漢南:莫因“校園貸”欠下“青春債”

2019年1月,被告人楊某某,在乘車時持刀迫使司機下車,後駕駛搶劫來的車輛離開現場,搶劫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萬餘元。被告人楊某某得知被害人已經報警後,心生恐懼遂跳河輕生、持刀自殘,均未果,最後當天被民警抓獲。

武漢漢南:莫因“校園貸”欠下“青春債”

開庭前,為確保案件公正高效審理,魏細玉仔細審閱了全部卷宗材料,全面瞭解案件情況,整理好詢問提綱和公訴意見。經查明,楊某某是在大學在讀期間被捲入校園貸,前後通過親朋好友幫忙共還款近30萬元,然而依舊沒有結清賬務。債款和愧疚之情都讓楊某某不堪重負,因而產生了犯罪行為,從一名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最終鋃鐺入獄。

庭審上,魏細玉對楊某某諄諄教導道:“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能讓你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深刻的反思。人生可以走錯路,但不能複製錯誤,你還年輕,在服刑期間你要深刻反省自己,改過自新,並兌現承諾,待你重新走向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楊某某眼含熱淚,在被告席上默默地點頭。

最後,被告人楊某某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罰款三萬元。


庭審後

參與庭審的學生們表示:被告人因為校園貸走一步錯一步,最終步入犯罪的深淵。我們要引以為戒,遠離“校園貸”,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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