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公益性公墓自9.1起正式實施

一、自2019年9月1日零時起,凡沂南縣戶籍的居民、長期工作居住在沂南縣的外籍人員和祖籍是沂南縣的在外人員去世後,需要在沂南縣境內安葬的,必須火化後進駐公益性公墓安葬。

二、凡沂南縣戶籍的居民,在沂南縣轄區內死亡並在縣殯儀館火化的人員,免除殯葬基本服務項目費用。

三、公墓的使用程序:

(一)符合到縣公墓安葬條件的居民去世後,由其親屬去界湖街道公墓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到界湖街道所轄的六處公墓就近、就便進行安葬;到戶籍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安葬的,需攜帶有關證件到鄉鎮(街道、開發區)公墓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到相關公墓進行安葬。

(二)農村居民去世後,由其親屬攜帶有關證件去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公墓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到相關公墓進行安葬。

(三)在縣外火化的,符合到縣、鄉鎮(街道、開發區)公墓安葬條件的居民,由其親屬攜帶有關證件去相關公墓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到相關公墓進行安葬。

沂南縣惠民殯葬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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