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高安龍潭,兩臺挖機突然失靈,作案人竟然是…
近日,高安市公安局龍潭派出所通過縝密偵查、周密部署,在石腦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抓獲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金某安、朱某磊、朱某兵三人。
2019年4月8日一大早,挖機師傅胡某生和彭某勇來到自己的挖機旁,突然發現自己的挖機怎麼也打不著火,二人打開各自挖機的機蓋一看,原來電瓶和液壓閥被盜了,便立即報警。
胡某生懷疑是同行金某安所為,便於案發當天打電話給金某安詢問其是否盜竊了自己的挖機配件,金某安否認。 胡某生告訴金某安,自己已經在公安機關報案,民警會到案發現場提取和比對指紋,做賊心虛的金某安害怕,於4月10日凌晨再次來到案發現場“擦拭”指紋,並於4月11日將盜取的挖機配件放回了原處。
民警根據線索,於9月30日將犯罪嫌疑人金某安抓獲歸案,同案犯朱某磊、朱某兵迫於壓力,分別於10月1日、10月2日到龍潭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民警調查,金某安、朱某磊自己的挖機配件欲更換,但是考慮到沒有原裝的好,兩人便與朱某兵密謀盜竊他人挖機的液壓閥和電瓶,4月7日晚上,涉案三人駕車來到胡某生和彭某勇的挖機旁,金某安因需要液壓閥,遂對兩臺挖機的4個液壓閥實施盜竊,朱某磊因需要電瓶,遂對兩臺挖機的4個電瓶實施盜竊,朱某兵則負責駕車並掩護金某安和朱某磊作案,三人作案成功後,迅速離開現場。
經查,被盜財物價值約5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安等三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審,該案已移送至高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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