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收了錢不發貨,協商後,消費者拿回部分貨款

一個月前,市民盧先生通過朋友介紹從一名“微商”處購買了一個價值1200多元的名牌錢包,結果直到現在,盧先生都沒有收到貨。“現在那名‘微商’既不發貨也不退錢,我拿他沒有辦法。”盧先生氣憤地說。

據盧先生介紹,國慶節期間,他在參加聚餐的過程中得知朋友認識一名代購的“微商”,於是便通過朋友分享的微信名片加了對方為好友。“聊了兩天,我從‘微商’那裡訂購了一個1200多元的名牌錢包並付了全款,他承諾一週之內能發貨。”盧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一週過去了,他聯繫那名“微商”,卻被告知還需要再等等,結果這一等就是20多天。

潯陽晚報記者從盧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看到,雙方几乎每隔兩天就會進行一次交流,雖然“微商”一直在向盧先生道歉,但盧先生一提到“發貨時間”和“退款”,該“微商”回覆稱“還不能確定”、“無法退款”。“現在我拿他沒有辦法,既拿不到貨,又拿不回錢。”盧先生說道。

隨後,根據盧先生提供的微信號,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該“微商”並表明了身份。對於此事,該“微商”表示,他也是中介商,代購人並不是他,“盧先生給了我1280元,我給了‘代購’1180元,結果現在‘代購’出了問題”。不過,對於“代購”具體出了什麼問題,對方表示不方便透露。“無論是發貨還是退款,我都會給顧客一個說法,只是需要一點時間。”該“微商”表示,由於貨款已經給了代購人,他暫時沒有那麼多錢退給盧先生。

“如協商不成,盧先生可通過訴訟或報警的方式維權,不過由於‘微商’可能不在本地,而且金額可能達不到警方的立案標準,維權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潯城一名律師表示,找“代購”購買商品,買賣雙方之間是沒有任何實際約束力的,買家承擔了所有的風險,很容易造成錢貨兩空。

在發稿前,潯陽晚報記者接到了盧先生打來的電話。盧先生表示,經過協商,最終“微商”先行退還了500元貨款,“他承諾如果一個月後還不能發貨,就將剩餘的780元退給我。”


潯陽晚報記者 李超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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