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不是想走就能走?交接不當承擔法律責任

會計人員

工作交接不完成這兩項會惹上大麻煩

財務不是想走就能走?交接不當承擔法律責任


 一、不完成這兩項工作,違法!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二十五條也規定:“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

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很多財會新人問這樣的問題:如果辭職,不辦交接程序,要不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不是想走就能走?交接不當承擔法律責任


新人剛入行時,很容易遇到黑心企業,刻薄老闆,有時真是忍無可忍,憤而辭職。這種情況下,根本沒想到要辦理什麼工作交接,糊里糊塗就這麼走人了,結果留下了無窮後患。要是遇到壞一點的老闆,他就不跟你提什麼交接了,就等以後公司賬務有什麼問題,拿你來背鍋呢!

財會人員離職,沒有進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沒有完成,將來風險可是非常大的!

一名出納會計,幾個月前在原本的公司遞交了離職申請,並已局部清點無誤後由總監簽字了。但最近,原公司發現系統了少了一筆錢,把責任推到他身上,要求負責任進行賠償,事實上已經沒他責任了呀!

離職後,甚至離職幾年後,原來就職的公司賬務出現問題,你肯定也跑不了。都怪你,離職的時候,沒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二、兩個交接工作重點

1、工作交接重點之一:變更稅務信息

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後來因個人原因,辭職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業務受限,並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長期不申報轉為了非正常戶,而王女士辭職時沒有在稅務機關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序,這導致王女士在稅務系統中一直顯示為A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變更財務負責人,需要攜帶A單位的相關資料,但是隔了那麼久,A公司早已不知蹤影……

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會計人員都會被連累。一旦上了稅務黑名單,會計去稅局辦稅時就會被拒絕,還會影響下家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萬一該企業涉嫌偷稅漏稅,原來經手的財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你的整個職業前途。因此離職時,千萬要記得去稅局變更財務負責人的信息。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人員變更登記。變更財務人員需要提供公司公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新會計人員身份證、從業資格證。

財務不是想走就能走?交接不當承擔法律責任

2、工作交接重點之二: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簽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並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後,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必要時,找個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個稅審,老闆不願意出錢做審計的話,自己出錢做一份,沒多少錢,但是未雨綢繆,審計沒問題,將來公司財務要是出了差錯,你就能撇清干係了。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財務不是想走就能走?交接不當承擔法律責任

財會人員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資料交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餘額交接:所有賬本的科目餘額應與總賬的科目餘額持平,並清楚地記錄下科目餘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記賬憑證(註明起止日期);抵扣聯扣稅憑證(註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註明起止日期);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稅務登記證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並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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