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搞運輸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我國現在對公路運輸超限超載行為的處罰力度可以說是特特特特特別的大,再也不是那個“多拉快跑”的時代了。
究其原因,還是超限超載行為存在巨大的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的損失超過300億元,全國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限超載有關……
“一超四罰”是多部委近年來應對超限超載行為的一項重要舉措,顧名思義,一旦公安交警或路政部門認定超限超載行為並抄告運政部門,那麼運政部門將從四個方面進行處罰。
哪到底是哪四個方面呢
微微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第一罰--車輛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車輛,由道路運政部門吊銷該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二罰--人員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責令停止道路經營性運輸行為。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未滿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給予該從業人員《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書》記分處罰。具體處罰措施為:1次記10分;2次記20分降為B級,進行18學時繼續教育,列為企業重點管理對象,不得承擔春運等重要運輸任務。另外,如果連續3個年度被列為B級或1個年度內被3次記20分,撤消從業資格證。
第三罰--企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本企業超限運輸車輛超過總數的10%,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該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四罰--源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對存在超限超載行為的貨運源頭單位給予每次1000元的處罰。
怎麼樣?是不是處罰措施很嚴厲?!
什麼?
內容太多記不住?
好吧!
為了方便大家記憶,
微微專門編了一段順口溜!
聽好了
一超交警定,抄告給運政。
一罰你車輛,三次吊銷證。
二罰你個人,一次記十分。
三罰你企業,一成就得停。
四罰你源頭,一次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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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張維維
監 制:嚴曉晴
總 監 制:蔣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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