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淩示範區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大寨街道黎陳村黨支部

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張新昌違反群眾紀律和廉潔紀律問題。經查,2008年至2016年5月,張新昌在向群眾發放該村土地流轉地租款時,採取虛列地畝的方式,個人多領取土地流轉租金1.1萬元;向30戶村民少發放土地流轉地租款共計1.59萬元,侵害了村集體和群眾的利益。2019年7月,張新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撤職處分,相關違紀資金被追繳。

2.大寨街道西小寨村報賬員撒新全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問題。2015年12月,大寨街道西小寨村報賬員撒新全,利用職務之便,以重複報賬的手段套取並侵佔村集體用工資金1600元,損害村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9月,撒新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資金被追繳。

3.五泉鎮夾道村黨支部副書記劉增寬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經查,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在五泉鎮夾道村新分支戶進鎮安置分房工作中,五泉鎮夾道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劉增寬通過向其他村組幹部打招呼的方式,利用職權違規將不符合進鎮安置條件的佘某榮納入進鎮安置分房名單,導致佘某榮違規獲得113㎡和78㎡兩套安置房,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劉增寬還存在為群眾辦理戶口時收受群眾禮品禮金的問題。2019年8月,劉增寬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楊淩示範區紀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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