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掠奪他人財物,貴州這個傳銷惡勢力被這樣判了!

近日,興義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對“天津天獅”傳銷組織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至同年8月期間,被告人鍾尉、蘭銳等人為達到迅速斂財的目的,以經營“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為名,在興義市租房作為傳銷地點,逐漸形成以鍾尉、蘭銳2人為首要分子,李豔丹等5人為骨幹成員,周光祖等10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集團。

非法拘禁、掠奪他人財物,貴州這個傳銷惡勢力被這樣判了!

該犯罪集團以談戀愛、找工作、邀約旅遊等為幌子誘騙網友見面,然後將其非法拘禁強制參與傳銷活動。對不配合、不願意加入該傳銷組織的被害人,採取威脅恐嚇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銀行卡說出銀行卡密碼,將被害人銀行內現金取走。

陸續誘騙進入組織的陳桂等十六名被害人分別安置在所租賃的五處住房內,有組織、有管理、有分工地採用強制扣押被害人物品、加固門鎖、封住窗戶、專人看守、威脅恐嚇等方式非法剝奪十六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長時間對各被害人進行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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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該犯罪集團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集團犯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定被告人鍾尉、蘭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犯搶劫罪,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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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數罪併罰,

判處被告人鍾尉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餘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來源:百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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