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產權的土地上蓋房子卻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有不動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原拆原建的建築物

被依法拆除

為什麼?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我國法律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翻建

各類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城鄉市政和交通工程

都需取得規劃管理部門出具的審批手續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

‘有產權就能隨便蓋房子’

的想法是群眾的法律‘誤區’

日前,迎賓環島旁媯水南街5號院內一座佔地面積531.45平方米、建築面積1062.9平方米的二層鋼混結構樓房被依法拆除。歷時兩年,百泉街道城管執法隊和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執法程序,多次向建設人曹某普及相關法規,讓曹某意識到自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便擅自建設房屋的行為是違法的,最終取得這場拆違攻堅戰的勝利。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2017年9月,百泉街道城管執法隊在日常巡查至迎賓環島旁的媯水南街5號院時,發現院內正在進行施工建設,便走進院內,對施工相關手續進行檢查。經詢問,建設人曹某向執法隊員提供了該地塊的不動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當城管執法隊員要求曹某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曹某卻無法提供,並解釋道:“我這兒原來就有房,老舊不堪、廢棄多年,這次就是原拆原建。”發現曹某存在手續不全情況後,城管隊員現場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普及,要求建設人曹某停止施工,並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和談話通知書。

儘管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將相關法律法規告知曹某,但他依然固執地認為,在“自己的地”上進行施工建設是沒有問題的,無視執法人員的告誡,不管不顧地繼續施工,最終建成一座佔地面積為531.45平方米、建築面積1062.9平方米的二層鋼混結構樓房。“這兒本來就有房,我還有不動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拆原建,你們要拆我的房,憑什麼?”執法過程中,曹某牴觸情緒十分強烈,始終認為自己建設的房屋沒有問題。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為爭取相對人的配合,執法人員多次主動聯繫曹某,反覆普及城市建設規劃管理的相關法規,勸說曹某將房屋拆除。不僅如此,百泉街道主動召集區法制辦、國土規劃部門、城管執法局與曹某座談,聽取他的抗辯意見,共同解答曹某疑惑、宣傳法規。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百泉街道城管執法隊隊長張翼鵬:“《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2007年修訂)第五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各類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城鄉市政和交通工程都需取得規劃管理部門出具的審批手續。曹某在未取得相關手續的前提下進行施工建設,所建設的樓房屬於違法建設,必須拆除!”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工作人員苦口婆心地反覆勸說和毫不退縮地態度讓曹某感到了政府對拆違工作的決心,更讓曹某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未辦理相關手續就進行房屋建設的行為是錯誤的。目前,曹某已經把此處違法建設自主拆除,百泉街道和規劃管理部門將協助曹某辦理拆後利用的規劃手續。

區查違辦主任陳東嚴:“2019年4月28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已經頒佈施行,‘有產權就能隨便蓋’的想法是群眾的法律‘誤區’,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強化對在施新生違法建設的指導力度,督促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加強巡查管控力度,保障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創造文明和諧、美麗整潔的城市環境。”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創城,喚醒了一座城區

也溫暖了一座城區

創建全國文明城區

是所有人的共同心願

也是我們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為了共同營造舒適和諧的社會氛圍

每個人都應盡一份力

創建文明城區你我都是“主力軍”

在有产权的土地上盖房子却被拆了,到底冤不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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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郤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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