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批豬很可能被拍賣” “老賴”瞬間變臉

“之前飼養的豬得病了,讓我一下子損失了500多頭,我可沒有錢再給他了。”對於被執行人的說辭,薊州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不急不躁,巧妙運用執行手段,成功化解了這起買賣合同糾紛,促使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當場達成和解。

李某經營著一家養豬場,從張某(某飼料公司負責人)處訂購了價值20餘萬元的豬飼料。飼料到貨後,李某卻不肯付錢。無奈之下,張某將李某訴至薊州區法院。案件審結轉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井連江、法官助理劉博第一時間聯繫了李某。

李某以“手頭沒錢”為藉口拒不還款。經查詢,李某名下有6000餘元存款。劉博迅速將這筆款項凍結,並對李某發佈了限制消費令。後經走訪得知,之前李某飼養的一些豬患病死亡,獲得了一筆賠償款,但這筆錢並沒有在銀行流水裡顯示出來。於是,劉博火速趕到李某的養豬場。李某聲稱此前因為豬得病死亡,自己損失了500多頭成豬,雖得到了賠償款,但都用於買仔豬了,目前沒有多餘的錢款給張某。劉博查看發現,豬圈內確實有不少仔豬。

面對這種情況,劉博和執行團隊成員商量後,決定對李某飼養的仔豬進行保全。保全需要清點豬的數量,執行幹警只能一頭頭地數。遇到住“單間”的還好,遇到十幾頭“混住”的,可就沒有那麼容易數了。仔豬喜動,不停地鑽來鑽去,執行幹警只能鑽入豬圈裡去清點。雖然已是秋季,但午後氣溫依舊不低,豬圈裡不透風,沒數幾個圈舍,執行幹警們就被豬舍的味道燻得乾嘔。“咱們分區域做登記,你去數數,你來核對……”井連江做著安排。經過清點,最終確定李某飼養了112頭仔豬。

清點完畢後,井連江明確告知李某,如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這批仔豬很可能會被拍賣。聽到這裡,李某的臉色變了,有些不安起來。井連江趁熱打鐵,繼續說道:“你這批仔豬還有一段時間就要出欄了,現在豬肉正貴,何不趕緊賣個好價錢呢?你要是硬槓著不配合執行,法院幫你賣這些小豬崽兒,價格肯定不如成豬好,你可得心裡有數。況且你欠人家錢,於情於理你都該還!”

李某聽完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道:“我一時半會兒真的拿不出這麼多錢,法院能不能幫忙協調一下,我爭取分兩次把錢還上。”於是井連江又聯繫了張某,張某表示同意。

到了約定交款的日子,李某按時來到法院,當場給付張某13.5萬元,雙方就剩餘款項達成和解協議。隨後,張某給法院打來電話表達感謝。執行法官表示,一定會對後續執行工作進行追蹤,保障按期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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