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品比成功作更多——美國淘汰的數款輕型裝甲戰車

二戰後,美國對輕型裝甲車輛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當然有很多方案最後並沒有成功,或者說成功的其實是少數。下面我們就來簡單介紹幾個最終失敗的方案,其中不乏一些“老朋友”。

一、失敗的T71。

網遊《坦克世界》的老玩家應該不陌生,T71是美系的7級輕坦。這款車是由凱迪拉克公司設計的,主要是用於替代當時服役的M24輕型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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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參與競標的還有克萊斯勒旗下的底特律兵工廠和AAI公司,最後美國軍方選定了AAI與凱迪拉克的設計概念,並與上述兩家廠商簽訂進一步設計的合約,要求建造全尺寸的模型。

凱迪拉克公司的設計案被命名為“T71”,總重18.7噸,動力來源於Continental公司的340匹馬力發動機。主要武器是76毫米火炮。

AAI公司的方案則是另一個比較熟悉的名字—T92,只不過不是那輛10級的大殺器。T92由於採用特殊的低輪廓炮塔,以及半自動裝彈機在內的許多新設計,總重只有18.5噸,動力和火炮與T71相同。

由於AAI公司的效率比凱迪拉克快得多,T71還沒有造完原型車的時候,T92已經上路測試了。因此美軍終止了與凱迪拉克的合同,導致T71這款戰車只存在於圖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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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T92的日子也並不好過。當時蘇聯剛剛裝備了PT76兩棲輕型戰車,受到這樣的刺激,軍方要求T92也必須具備兩棲攻擊能力,可是由於AAI公司的設計非常精細,並沒有改裝的空間,最後開發計劃被迫終止。

二、謝里登的原型

就在T71與T92激烈競爭的同時,空降戰車的合同也隨之開展,AAI與凱迪拉克成為了多條戰線同時開戰的對手。

兩個方案的最大區別在於,AAI採用了3人成員編制,設計更加緊湊,重量只有11.5噸,非常接近競標書中裝甲車輛10噸的要求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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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凱迪拉克公司的方案則是4人乘員,重量超過15噸。唯一的有點在於擁有比前者更佳的防護能力。

最後,凱迪拉克勝出。方案經過修改,取消了空降的選項,發展成為M551謝里登的原型車。

三、無疾而終的M710步兵戰車

20世紀60年代,美國開始研製現在M1“艾布拉姆斯”坦克的原型。原型車誕生後,其高強的機動性遠超當時裝備的M113裝甲車所能承受的範圍。

為了可以與未來主戰坦克相搭配,美國軍方決定研究新型步兵戰車。軍方下達的設計要求也很簡單,戰車首先要能夠跟上未來主戰坦克的速度,其次既要有能力讓步兵乘車戰鬥,又要為下車的步兵提供掩護。在這樣的要求下, M710便誕生了。

M710很多部分來源於M107和M110自行火炮的元件,搭配了一座20毫米機炮與7.62毫米同軸機槍的雙人液壓動力炮塔,車身兩側與後艙門設有7個觀測窗與射擊孔,具備完整的核生化防護系統。戰車戰鬥重量達27噸,動力來源於通用汽車公司的450匹馬力柴油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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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友商如此賣力,M113的製造商FMC公司也不敢懈怠,對M113進行了一番升級。比如車身的觀測窗與射擊孔增加到了10個,車長觀測塔換成了兩挺7.62毫米的機槍。隨後改裝的車輛被交給部隊測試。

可惜M710的鋼製車體擁有較佳的裝甲防護,火力也符合要求,並允許步兵從車內向外射擊。不過總重量幾乎是 M113的2萬倍,動力不足的問題沒有解決反而變得更成問題。

對手的失敗便是自己的勝利,FMC公司拿著改裝的方案看似前途一片光明,可是由於當時美國軍方處於經費緊張的階段,方案只好被無限擱置,直到現在。

四、M800裝甲偵察車

美國陸軍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同時開發了M113與M114 兩種新型裝甲車作為互相搭配,較大型的M113作為裝甲運輸人負責人員運送,比較輕巧的M114作為指揮偵查使用。

兩款車同時應用到越南戰場,其中M113成為非常經典的設計,迄今為止仍有多個國家在繼續使用;但M114卻是個失敗作品,實戰環境下暴露多項不足,很快便退出戰場。

失敗品比成功作更多——美國淘汰的數款輕型裝甲戰車

美國陸軍需要一款替代M114的方案,要求新車為3名乘員,7噸的重量,並配備一門20毫米機炮。最大時速超過每小時80公里,續航力500公里,並且擁有武器穩定系統和激光測距儀。這項研發計劃被命名為“XM800”戰車計劃。

當時有克萊斯勒、CONDEC、FMC、福特、洛克希德與德立臺6家廠商表現出了興趣。其中,克萊斯勒、FMC和德立臺都提出了履帶的設計方案,剩下3家則不約而同地選擇了輪式裝甲車。

軍方決定從履帶、輪式兩種方案中各選出一家廠商,分別建造原型車,一同試驗。最後洛克希德與FMC成功進入了第二輪競標階段。

洛克希德的方案被稱為“XM800W”,FMC的方案則是“XM800T”,編號中的“W”與“T”分別是輪式和履帶兩個單詞的首字母。

洛克希德製造的原型車是8.5噸重的6輪裝甲車,擁有每小時100公里的最大時速,與700多公里的續航力,另外還裝備了水噴射推進器,可在水中以每小時8公里的速度前進。

FMC的設計則是9噸重的履帶車,擁有每小時80公里的速度和720公里的續航,通過履帶在水中行走,速度為每小時7公里。

失敗品比成功作更多——美國淘汰的數款輕型裝甲戰車

除了這些的不同,無論是動力系統還是武器系統,雙方所選擇的型號與生產廠家都是一樣的。

美國陸軍對兩種方案進行了對比測試,在實地測驗中洛克希德公司的方案,以良好的道路表現、安靜作業能力與行駛速度,都達到了軍方心目中的要求。缺點就是越野能力有限以及橫向穩定方面存在風險。

洛克希德公司雖然在最後的競標中勝出,但由於當時美國陸軍的軍費不足,只能砍掉了輕型裝甲車的項目經費,導致洛克希德的方案“畢業即失業”。

FMC公司的版本雖然失敗了,但他們仍然繼續修改,將戰車重量增加到 9.8 噸以及降低了水路行駛的相關設計,這樣下來節省了不少預算。

而修改後的版本正好拖到了美軍的新一輪競標,這版方案便是美軍裝備M2式“布萊德雷”步兵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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