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最拉仇恨的職業,退休後美國總統,還會受到特情局的保護嗎?

毫無疑問,當然需要,不管美國總統在位期間實行的法案條例是個人主導還是出於多方利益,總統是最後的決定者是最高的權力代表,當然也是最拉仇恨值的存在。

作為最拉仇恨的職業,退休後美國總統,還會受到特情局的保護嗎?

首先,對已經卸任的總統來說,比如奧巴馬,先從國際上來看,奧巴馬簽署了伊朗核協議,在位期間還解決了美國多年來的心腹大患——本·拉登,這些國際上的措施夠拉仇恨了吧,尤其是後者,拉登雖死,可基地組織及其各自衍生組織還在明裡暗裡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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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內方面來看,奧巴馬在金融、教育、醫療上進行的改革可謂是危及到了極大一部分美國人的利益,更別說其他的如能源政策難民政策。要知道在美國那些所謂的激進民主分子可不是好惹的(林肯就是因為解放黑奴而被“精神錯亂”的演員刺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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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對目前在任期內的總統來說,看過美劇《紙牌屋》的都清楚,作為政治人士,最重要的就是看你的政績,比如簽署了某某法案,進行了某方面的大改革,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是戰爭方面的,這些“政績”是其政治博弈最重要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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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裡就存在一個問題,作為在任的總統,受到保護是必須的,但是如果卸任後沒有受到保護,那麼為了自己和家人未來的安全,總統在任時就會多少有點畏手畏腳,不敢有所作為,這樣不就是尸位素餐嗎?從這方面來說,總統卸任後仍然受到保護是保證其施政期間決策自主性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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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看法律的規定,不管理論上的可行性有多高,也不管上個世紀美國特勤局對前總統保護的期限有多少合理性,關鍵還是要法律支持才行。而在2013年1月10日,總統奧巴馬簽署的《2012前總統保護法》正式生效,這一舉措保證前總統及其家人將受到終身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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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總統保護法的簽署還不僅僅是理論上的,而是因為在實際情況中,真實存在著前總統及其家屬被恐怖組織所威脅的情況。於情於理,前總統受到保護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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