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12分扣完停止執業!建造師人數不符,通報批評

項目經理扣分制

項目經理12分扣完停止執業!建造師人數不符,通報批評

建築施工項目經理(以下簡稱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項目經理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依據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類別以及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1分四種。

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該項目經理停止執業1年;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註冊

其中,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超越執業範圍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執業資格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過期仍擔任項目經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未執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

(四)謊報、瞞報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未開展應急救援的。

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的;

(三)未按規定組織編制、論證和實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規定組織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的;

(五)送檢試樣弄虛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

(八)未參加分部工程驗收,或未參加單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的;

(九)簽署虛假文件的;

(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期間未在現場帶班的;

(十一)未組織起重機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驗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的起重機械的;

(十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質量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十四)未組織落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整改要求的。

建造師人數不符?通報批評

11月4日,濟南住建局發佈《關於對山東領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通報》,山東領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因建造師人數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缺少註冊人員,被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並計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信用評價扣3分處理

據瞭解,接到關於反映山東領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師人數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舉報後,濟南住建局經調查核實:

該公司缺少註冊建造師6人(建築工程專業3人、機電工程專業3人),不符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管理規定》要求。 

濟南住建局就註冊人員缺少問題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截止到目前,山東領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註冊建造師共有7人(建築工程專業4人、機電工程專業3人),人員問題已整改到位

實地核查入庫證書

11月4日,浙江省住建廳發佈《關於開展2019年度我省建築業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的通知》,指出將在11月6日-28日開展建築業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

1、檢查範圍:省內取得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按最高等級資質)。

2、檢查方式:實地核對入庫人員證書原件、查看辦公場所、現場檢查工程項目。

3、檢查不合格企業限期三個月整改,期間不得申請資質新申請、升級,不得承攬新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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