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現在全國的社會風氣都不好,如果你認為本想做點好事,看見有人意外出事想幫扶一把,搞不定你便會被訛上了,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你可能就要倒了黴了。所以說現在做好人好事的人相對少了,不是不願相救,而是不敢相救。不知現社會怎麼會變得如此可怕了。


汪全繼


老人的遭遇令人同情,家屬的起訴可以理解,他們從自身的角來看,這四家公司的冷漠使老人沒有得到及時的救助,6小時後人死亡了。

而從南寧市江寧區法院的判斷來看,我認為合法合情合理,每家公司對於扶助救助都沒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讓他們承擔老人死亡的後果於法不通。

扶不扶,如何扶,扶了有什麼後果,扶人被訛事件比比皆是。訛人者的違法成本低,有時由於人老又不能採用刑事處罰措施,所以吃虧鬧心的就是那些做好事的人了。

如果僅僅是一個地方的扶不扶事件引發爭議,可每年都層出不窮的事件讓我們各級部門不值得深思嗎。

是什麼原因讓道德如下低下,人們的素質難以提高,做好事者維權難,訛人者佔盡便宜,傷了一大批好人心啊。

我就教育孩子,不是不能扶,不能幫,但要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必須有人證和視頻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幫,否則你就是幫了一個無底洞,官司咱都跟人家打不起啊。咱家小門小戶,咱不幫人別人不能把咱咋地,要是咱幫了被訛了,就是傾家蕩產啊。

社會的信任程度如此之低,說白了就是經濟好了,生活好了,人心不古了。對於扶不扶的問題,能不能有法律救助措施呢。

在法律上的制定上,對於因扶不扶引發的法律糾紛,首先要推定扶人者無罪、無責任之原則,由國家司法援助機構免費為扶人者提供法律援助,請專業律師為其分析案情,提供辯護。

其次是由國家強力機關介入調查,要分清主次,主要查清扶人者能夠免責的證據。調動一切手段和力量,分清責任,不能讓扶人者受委屈。還要將好人獎發揚光大,不能讓他們因此扶人誤工而經濟上又受損失。

三是加大對訛人者的懲處力度,發生一起打擊一起。不論年齡多大,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判斷實刑都是可以的。

四是建立扶人者數據庫,從各方面加大對其的表獎力度,與道德模範一樣地表彰,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榮譽。

不能再讓社會的道德下滑了,真到了全部冷漠的地步,我們還能如何教育孩子呢。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首先表明,在南寧這個事件中,本人支持南寧市江南法院的判決。雖然對有可能看到卻沒有相助作為的行為感到失望,還是表示理解。

這是一個很沉重的問題,值得我們政府和人民都去嚴肅反思。

不僅僅是南寧,而是在我們身邊隨時都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難道我們看到需要我們出手相助的時候,我們還得先考慮:扶,還是不扶?這種現象,不應出現在我們這個社會中。

看了一些評論,除為了發洩而發洩的言論外,都各有各的道理。

不扶無罪。這種說法目前是佔上風的,也符合我們目前的現實,畢竟很少有人能輕易拿出20萬以上去扶助別人的家底,有這個家底的人也肯定不願意這樣捐助。去救人被冤枉,還得為自己的義舉傾家蕩產,這樣不但很冤,還很打擊社會信任和人生信仰。

但這樣違背了我們民族的道德理念,也違背了我們所有人對這個社會的信任和希望。這樣互不相幫的生活環境,我估計沒有人願意吧?

那該怎麼辦呢?提個建議吧。

法律上首先必須明確,扶人無罪,扶人無過錯。無論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去救助別人,當然就是無罪的。縱然是事故責任人去救助別人,也都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

其次,責任認定時對無法界定責任的情況,偏向救助者而不是出於同情心理偏向被救助者。也就是說,在沒有證據證明救助者對被救助者有錯在先時,偏向支持救助者。縱使救助者有罪,也不能是救助行為有罪。

其三,還是說到邪不壓正。絕大多數事件發生的環境中,責任認定不存在問題。相信我們的執法機構對於這些問題的責任認定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且還有多重驗證呢。

這是一個利弊權衡問題,也是一個社會選擇的問題。如果因為萬分之一的可能,去敗壞了我們相傳幾千年的民族品德,敗壞了我們的社會道德,我想大家應該知道選擇吧?

一家之言,僅供大家參考。


圖片來自互聯網


黃老師雜說


上訴個毛線,扶的人除非自己想家破人亡,那就去扶,太多被訛詐的事實證明,有些老人太惡毒。在說,誰知道你會不會訛人?換句話說,這次沒人敢扶,你不是照樣訛4家公司?不是人們不想做好事,而是真信不敢,也不想給自己找麻煩。除非法律出條款,凡是助人幫扶做好事的人被訛詐,就判訛詐的惡人死刑,那誰都不會害怕


X耳東陳X


家屬最應該告的是南京的那位法官,就是他做出的判決,導致全國有良知的人對扶人望而卻未,漠然視之,從而也導致你的家人摔倒而無人敢扶,最後死亡的嚴重後果!綜上,所以這位法官有直接責任,支持你去維權起訴他吧!


我心依然18717xxx


真的瘋了,老人摔倒有人扶被e,老人摔倒沒人扶也被e,怎樣才能不被e,老人的家屬你沒責任嗎。以我看是家屬的全部責任,因為你們沒有給老人舒適的生活,這麼大年紀還去撿水瓶換錢貼補家用,當兒女的不臉紅嗎?還有臉告別人,要不要臉?法院判的好,支持


中國人zxf


老人摔倒“六小時”因沒人幫助而死亡!

在長達六小時內,醒著的老人內心深處在想著什麼我們不得而知,只能說現在人世態炎涼,冷酷心至極。

這不是好現象。

保護自己是對的,但活生生一條人命在你面前慢慢消失你卻無動於衷,內心良知好受嗎?至少你可伸出援手打救助電話那是舉手之勞的事。

你做了善良好事,最後還會回到你身上。中國老話“幫人等於幫己”。大家都會有老的一天,想想自己到了那一天。

以後如還有萬人大合唱“讓世界充滿愛”最好要含著眼淚高聲唱,以喚醒在“良知”上還在沉睡的人們。

老人的子女在六小時內也沒盡責看護好,出人命大事後卻化大功夫搞要人賠償,真是可憐人。

真愛你家老人會讓老人家出門撿飲料瓶嗎,你家老人出門撿飲料瓶說明什麼?

如你家裡還有老人,趕緊想法服侍照顧好,那才是你家正事。

社會是個大家,我們有句口號“中國人死都不怕,還怕困難。”只要做的正直,正氣才能抬頭,最後利於你我、利於大家。


汪旺886


家屬應該這樣告,老人摔倒,主要原因是因為地球重力,所以要告地球球長,然後踩到馬路綠化帶,再告路政環保部門,踩礦泉水瓶滑倒,再告礦泉水生產廠家,還有扔瓶子的人,由於扔瓶子的人無法確認,那就把地球七十億人一起連帶上。這樣的家屬在老人生前不管老人,讓老人在馬路上撿瓶子,老人意外身亡後,又想把老人當做發財工具,我們是該立法去懲治一下這幫無賴了!


愛因斯坦288


我想先找出關鍵詞:“撿垃圾摔倒”,“掙扎6小時”,“協商無果”。既然在撿垃圾,起碼離家或者離家人不會太遠。按正常情況家屬應該是第一時間趕過去把老人送醫院救治,這個過程中家屬都沒辦法趕過去還是趕過去後為索賠協商而置老人於不顧?自己的家屬為錢可以不顧老人死活,別人誰還會在乎?贊同法院的判決!


用戶涿鹿中袁


現在為什麼沒人敢去管也沒人打120急救是有法律還是沒有法律還是人心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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