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法蘭克人是日耳曼人的一個部落,三世紀的時候南遷進入高盧東北,以原始氏族部落的生活方式居住在萊茵河下游

四世紀初以聯邦者的身份幫助西羅馬守護邊境。內亂起義政治不穩定,哥特人,日耳曼人相繼的攻擊的西羅馬搖搖欲墜,法蘭克人乘機擴大地盤,先後戰勝匈奴人,柔然人,日耳曼其他勢力,殘餘的羅馬人,建立法蘭克王國362年歲月裡先後歷經克洛維的墨洛溫王朝,宮相矮子篡權的加洛林王朝,丕平之子查理擴張建立的查理曼帝國。查理病故,三兄弟奪權,後締結《凡爾登條約》三分帝國:東法蘭克帝國,中法蘭克王國和西法蘭克王國,之後慢慢形成如今的德意志,意大利和法蘭西的基礎。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自法蘭克王國的建立,西羅馬的覆滅,西歐開始走向中世紀時代,那個被十四世紀文藝復興宣稱為“黑暗時代"的中世紀,法蘭克的主戰場,確是完成以奴隸制為核心的古典經濟體制到以農奴制為核心的封建制的轉變,促使西歐的政治重心由西羅馬帝國時期的意大利為中心的環地中海地區遷至以法蘭克為中心的內陸地區;改變古典時代希臘羅馬的單元的傳承機構,架構出現今法蘭西,德意志,意大利多元的發展路線,而法蘭克王國就是在這個遍佈著饑饉、困苦、暴力和不平等,又充滿著生命力和創造性的時代,畫出了屬於自己的”玫瑰紅的理想時代。“克洛維在眾多日耳曼蠻族建立的王朝之中脫穎而出,究竟依賴著什麼。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早期的法蘭克王國的生存之道——打破傳統,政教合一。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早期的法蘭克王國因為處於萊茵河下游,高盧東北角,地處偏僻,沒有介入日耳曼各國與羅馬帝國的爭鬥之中,只是暗中積蓄力量。之後西羅馬帝國破裂,入侵的法蘭克人並不是採取燒殺搶掠的方式,而是承諾不會佔有任何羅馬大帝國的土地,而是奪取羅馬帝國的國有土地,無主之地,分給自己的部下,從而與羅馬的大地主達成協議

。這有些毛澤東理論包含的意思,分清楚各階段的敵人和朋友,瞭解各階段戰爭的主要問題點在哪。沒有根基的邊緣法蘭克人,不同於其他的日耳曼蠻族勢力的肆無忌憚的侵略,激起羅馬地主階級的反抗,而是以妥協的姿態進一步擴大國家勢力,積蓄力量。

法蘭克王國早期是以氏族部落的姿態生活,維持一個小國家,幾百幾千人或許還可以,但是到了開始虎視眈眈的盯著整個西歐大陸的版圖,這種早期的部落制度將會引起很多問題,甚至成為阻礙。克洛維一方面在打壓這氏族部落貴族,促使權力集中,一方面在尋求一個新的集團保護,而這個就是西羅馬的國教——基督教。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自古代世界的終結,發源於1世紀耶穌的基督教逐漸戰勝各個教派,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發佈”米蘭敕令“,一舉改變基督教歷史;四世紀成為西羅馬帝國的國教。在帝國和羅馬大地主的捐贈擁護之下日益壯大,中小地主也會因此捐錢向教會尋求庇護,乃至基督教發展於各個角落,從城市到鄉村,日益整合整個階級板塊,於是基督教主教,主持發展成為地主階級,而加上國家賦與的特權,參政審判,管理國家,軍隊合作,參與談判,維護搖搖欲墜的奴隸制度,整個基督教幾乎凌駕於羅馬地主階級之上。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在日耳曼人攻擊羅馬帝國的同時,克洛維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率領三千人接受基督教洗禮,避免接觸整個羅馬帝國的中堅力量的反抗,得到羅馬基督教會的認可。同時允許教會繼續享受羅馬帝國時期給予的特權,待遇,相互利用,相互扶持。何談此言呢?如果對於外國的宗教史有些瞭解的話,就會知道當時比較強大的幾個國家哥爾特人,倫巴德人,勃艮第人信仰阿里烏斯教派,因為宗教分歧,對於基督教派予以仇視,也正是因為這點喪失了西羅馬帝國整個地主階級的中堅力量的扶持。

農奴化到查理—馬特采邑改革,封建制度的確立。

法蘭克王國早期本就是氏族部落,在一步步的崛起過程中佔據了大量的土地,但是擁有了地盤,盟友,但是缺少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這個時候基督教就擔當了重要的責任。宗教在於對於百姓的思想控制,王權賦與基督教權力,同時獲得基督教的認可,直接控制百姓,類似於君權神授,保證君王統治的合法性,必然性。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法蘭克大地主和高盧—羅馬大地主的體系產生,在基督教的整合之下完成了對於整個國家的滲透和控制,保障了國家的穩定性。類似於魏晉南北朝的士族門閥制度,把持朝政,控制百姓。基督教就擔任了這個力量和權威。與此同時戰爭的緣故,奴隸制度的瓦解,原始生產關係的破裂,基督教的土地剝削,《薩利克法典》的誕生,形成了地主階級和無地農民的生產關係—封建生產關係,更隨著不斷地天災,政策和地主階級的盤剝,一些曾經的自由農民階級,也不斷加入,產生了等級森嚴的階級制度。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封建制度相對於奴隸制度和原始生產關係是一種進步。封建制度在於集中力量,不僅是權力更加是財富,也是形成階級固化,維護內部穩定的一個手段。在此之上,查理—馬特采邑的改革,一種增加王權,擴大君主權威的方式。就跟周朝的分封制度一樣,但是屬於不可以繼承的分封土地,必須履行義務,

更有些像商鞅變法的二十等爵制度的授予,獎勵耕戰,徵收大量地主教會的土地,分封給有軍功的騎兵武裝。他在破除早期自由農民的體制,而是形成一個封建等級森嚴的體系,形成源源不斷的勞動力和財富,在鞏固王權的同時,賦與騎兵權力和土地,相當於拿個西瓜給個紅棗。

走向強盛的法蘭克王國

法蘭克王國為什麼可以在中世紀統治西歐大陸?

之後矮子丕平大肆分封,就跟秦朝商鞅變法那樣差不多,騎兵制度的不斷完善,封建制度不斷的融合,內部的矛盾基本化解,融合羅馬帝國和法蘭克王國的文化,通過基督教的教化促使思想改變,走向一統,外部整合地主階級,分封制度,進一步擴大王權,縮小教會權力。後丕平之子查理大肆擴張,共進行50餘次對外戰爭,建立起一個西南至厄布羅河,北達北海,東到易北河、多瑙河,南括意大利半島北部與中部的大陸性帝國,其疆域幅員可與昔日羅馬帝國相比,法蘭克帝國開始。後續的西歐不斷深化階級制度,形成了對日後深遠的莊園制度,墾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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