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某某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2019年7月22日,鳳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某某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經鳳城市人民法院審理,張某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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