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案件質量“靶心”,摳細節求極致

瞄準案件質量“靶心”,摳細節求極致

(記者肖俊林 通訊員孫玉玲)“要提高公訴案件質量,防止無罪判決發生,必須牢固樹立正確執法理念,堅持疑罪從無,堅決摒棄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做法。”近日,河北省海興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金和向記者介紹,該院近8年來辦理的896件公訴案件實現“零無罪”。

  海興縣檢察院公訴部門辦案堅持樹立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並重思想,切實改變“口供為王”的舊理念,在案件審查中不放過一個細節,綜合全案證據排除合理懷疑,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依法作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認定。

  近日,由滄州市檢察院交辦的杜某等人故意傷害案正是這一理念的體現。4名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張某因瑣事打架,張某傷情經鑑定為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骨折、右鉤骨骨折,而雙方鬥毆系拳打腳踢,這種傷情是否能由以上方式造成,且張某是在打架後第二天才去鄰縣醫院住院。辦案檢察官難以排除懷疑,向法醫諮詢後也不能得出這種傷情由拳打腳踢所致的概率有多大。在求證無果的情況下,建議偵查機關對被害人傷情做損傷機制鑑定。

  根據天津某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被害人的傷情可由別人打傷,也可由握拳後擊打所致。因此,不能排除被害人自傷的可能性。根據法律規定,退查兩次後可以作存疑不起訴決定。但辦案檢察官考慮到,如果不做好被害人工作,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於是先督促雙方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隨後與被害人面對面釋法說理,針對本案中存在的疑點以及鑑定機構對傷情出具的鑑定意見等情況進行耐心解答。被害人表示同意檢察機關擬作存疑不起訴的決定,雙方當事人在檢察機關握手言和。經滄州市檢察院同意,該院對4人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

  在此基礎上,海興縣檢察院積極建立與訴訟參與人、辯護人交流機制,認真聽取辯護人意見,仔細審查無罪證據,把律師作為避免冤假錯案的同盟軍,形成各司其職、對抗合作、平等交流、彼此促進的良性互動關係。

  今年4月,該院辦理的劉某涉嫌盜竊案中,辯護律師閱卷後提出,被害人提供的被盜黃金首飾原始三聯單不同年份的票號僅相差3個尾號,懷疑是被害人在案發後才開具的三聯單。辦案檢察官查閱案卷發現的確存在上述情況,遂與偵查人員聯繫,補充詢問被害人原始單據情況。經核實,被害人最終承認:因自己憎恨小偷行為,為了多認定被盜物品價值重判小偷,遂讓親戚後補了票據。

  5月11日,該院將此案退查,要求公安機關對所盜物品重新核實、鑑定價值,最終認定被盜物品價值2177元,剛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辦案檢察官督促犯罪嫌疑人家屬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給予賠償,被害人出具了諒解書並書面要求檢察機關對其從輕處罰。最終,經檢委會討論決定對劉某作相對不起訴決定。

  該院還全方位實施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制度。通過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對案件事實定性及時提出建議,在討論案件的同時,檢察長還就檢察院各項工作尤其是公訴工作徵求審委會委員意見,促進檢察工作良性發展。

  近8年,該院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案件29件,其中存疑不起訴7件,做到不讓一起案件帶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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