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彝族歌曲是這麼唱的:
喜歡呢也要喝,
不喜歡也要喝,
管你喜歡不喜歡,
也要喝!
喝的是啥
當然是酒
酒文化可以說是源遠流長,自杜康造酒起,已有上千年的歷史。從文學藝術創作、文化娛樂到飲食烹飪、養生保健等各方面,酒在中國人的生活中都佔有重要的位置。
酒桌上適當飲酒
可以調解氣氛
過量飲酒
只會麻煩多多
不少醉酒者在酒精的刺激下,情緒亢奮、失控,尋釁滋事、打人毀物,甚至妨害公務、襲擊警務人員,各類涉酒警情可謂“無奇不有”且“異彩紛呈”。
最近,永定派出所的民警又在深夜遇上“醉貓”,深夜擾民嚇哭小孩不說,還硬要纏著民警帶走她,結果自然是
“如你所願”
2019年10月25日凌晨1時許,永仁縣公安局永定派出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有一個陌生人在永盛商都農貿市場樓下踢門擾民,打擾住戶睡覺,請出警處置。
值班民警立即驅車趕往報警人所述地點,但出警車剛行駛至現場附近,就被一名女子攔下。民警以為是群眾求助,準備下車詢問該女子,卻發現該女子已經醉得分不清東西南北。
這名女子見到警察立即起了勁,一直攔著出警車耍酒瘋,還嚷嚷著讓民警將其帶走。民警反覆勸該女子回家休息,可這名女子不但不聽勸,還多次推搡、辱罵民警,糾纏民警將近一個多小時,直至民警將其傳喚到派出所調查。
民警向報警群眾瞭解到,攔下警車的這名女子就是之前踢門擾民的人。該女子在凌晨1時許到小區裡找人,因為一直沒人回應,她就不斷地踢門吼叫。有住戶家的小孩被嚇哭,便有群眾下樓勸說該女子,但她完全沒當回事,繼續踢門擾民,嚴重影響周圍居民休息,群眾無奈便報了警。
該女子酒醒後表示對當晚酒後滋事、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行為十分後悔,並主動向處警民警道了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女子尋釁滋事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對其阻礙執行職務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醒
小酌怡情,
大醉傷身。
醉酒上頭惹是非,
勸君還是莫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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