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竟提議讓性侵犯賠錢換減刑,受害人分文不受:錢不能補償

據美國當地媒體11月8日報道,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一名女子15歲時被性侵,現如今嫌犯終於被判有罪。法官竟提出被告願意賠償1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05萬元)換減刑,遭到女子拒絕。

美國法官竟提議讓性侵犯賠錢換減刑,受害人分文不受:錢不能補償

上週四,路易斯安那州地區法官布魯斯·貝內特(Bruce Bennett)判處現年44歲的塞德里克·希爾斯(Sedrick Hills) 12年監禁。但法官的減刑建議讓檢察官和辯方大吃一驚。

東巴吞魯日縣地方檢察官希拉·摩爾表示,他所在的單位並沒有尋求賠償減刑,這個提議是法官個人提出的。

希爾斯的律師羅伯特·塔克(Robert Tucker)表示,這是他第一次聽說賠償換減刑的。他不願進一步置評。

31歲的受害者在法庭聽證會後說:“即使這名男子給我15萬美元,我也不會接受法官的減刑建議。我不想從強姦者那裡得到一分錢。”“我不認為錢能補償他所做的一切。”

據悉,希爾斯在2003年強姦了這名女子,並於去年接受審判。受害者在法庭上宣讀了她的聲明,稱希爾斯至少讓她16年來活在陰影裡,她要求法官也判處被告16年。

受害者說:“整個經歷就像一部電影,但很糟糕,是部恐怖片。”

“我半輩子都在為此奮鬥。我累了。我很生氣。像這樣的事情會使人心灰意冷。這毀了我的人生,我至今仍在尋找活著的意義。”

美國法官竟提議讓性侵犯賠錢換減刑,受害人分文不受:錢不能補償

貝內特上個月裁定,這名陪審員的指控沒有得到其他陪審員的證實。其他陪審員都曾在州上訴法院下令舉行的聽證會上作證。法官拒絕重新審理希爾斯。

班尼特表示,希爾斯在2014年被正式起訴,因為DNA證據顯示他與性侵犯有關。2018年8月,他被判犯有強姦罪和另一項與性侵犯有關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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