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智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州智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9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長李永喜先生的辭職報告。李永喜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董事長、提名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李永喜先生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李永喜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不會對公司董事會的運作和公司的經營產生影響,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會將按相關規定完成補選董事、董事長的選舉工作,在新任董事長選舉產生前,公司將由公司副董事長芮冬陽先生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主持董事會日常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李永喜先生個人持有公司股份13,241,786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68%。李永喜先生離職後其所持公司股份將依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 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公司獨立董事對李永喜先生的辭職進行了核查,認為李永喜先生辭職原因與實際情況一致。

公司董事會對李永喜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廣州智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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