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民生」濮阳俩村干部私自向群众收取8000元,真是昏了头

「早报民生」濮阳俩村干部私自向群众收取8000元,真是昏了头

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南乐县千口镇樊村村干部的典型案例被上了村里的曝光墙。

“现在没人再敢向咱老百姓‘伸手’了,群众的事干部操心了,俺们就不会吃亏。”10月30日,看到南乐县千口镇樊村村干部的典型案例被上了村里的曝光墙,村民李记军说道。

2018年11月,南乐县纪委监委查处了南乐县千口镇樊村两名村干部借向上级协调农田灌溉井项目实施为由,向群众私自收取8000元作为协调费用,直接用于村内其他开支的违纪问题。

「早报民生」濮阳俩村干部私自向群众收取8000元,真是昏了头

(网络图)

打井打出“生财之机”

2016年3月,南乐县农业开发农田灌溉井项目在千口镇樊村落地实施,截至2016年6月,共为该村打灌溉井8眼。但不少村民反映,这8眼井远远不能满足农田灌溉实际需要,于是该村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申请追加打井数量。最终决定增加20眼,共打井28眼。

作为惠民利民的开发项目,哪有向群众收取费用的道理?而当时在村党支部书记李记民、村委会主任李记东的眼里,这成了向群众收钱的由头。“咱村凡是地里头缺井的,现在到村委集合……”追加打井的申请刚一通过,李记民便通过村内大喇叭召集需要打井的群众,告知他们每眼井需交费400元用来向上级“协调”,盼水心切的群众顾不上多想,陆陆续续将8000元“协调费”交到了李记东手中。

收取费用“用尽”

“这些灌溉井都是国家的免费项目,但村干部却收了我们的钱,我们觉得这事儿不太对劲。”去年6月份,有村民向县纪委监委反映了李记民、李记东二人的行为。

县纪委监委随即对李记民、李记东二人展开调查,经查,20眼井的“协调费”收齐后并未记入村集体账目,而是全部直接用于村内杂项开支,包括整修路灯4000元,13次就餐费2495元,交通费720元……

因村支部书记李记民、村委会主任李记东二人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问题。最终,李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还是预备党员的李记东被千口镇党委延长党员预备期12个月,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私自收取的8000元退还给群众。

关口前移“斩断黑手”

民生项目的落脚点在“民”,目的是为民解困、为民谋利。李记民、李记东将纪律规矩抛在脑后,利用群众想要改善生产条件的急迫需求,把20眼灌溉井当作“筹码”向群众要钱,这种巧借名义摊派费用的行为,让原本惠民的政策“走了样”,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打了折扣。

为了从根本上斩断伸向群众利益“奶酪”的“黑手”,南乐县从加强警示教育入手,建立“县有警示教育馆、乡有警示教育厅、村有警示教育室”的县、乡、村三级警示教育网络,选取本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每月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截至目前共印发8期2700余册;先后选取典型案例32个,在12个乡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共剖析整改问题75个,完善相关制度104项。

同时,为了更好地倾听群众的心声诉求,该县在322个行政村安装监督举报箱478个,让监督举报渠道直通群众“家门口”;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遍访制度,共走访群众863户。今年以来,南乐县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个,处理3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1人,追缴违纪资金43.6万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通讯员 王志平 刘振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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