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一督察組通報保定各地問題查辦情況 共十件

2019年10月10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進駐我市,開展為期30天的督察行動,其中設立群眾舉報電話、短信、信箱。10月21--22日,根據督察組【環督(保信)轉〔2019〕10—11)號】要求,有關縣(市、區)第一時間深入現場核查,按標準整改落實。本批次共受理信訪舉報118件,現將部分問題查辦情況通報如下:

一、“安國市北段村鄉邊三莊村攪拌站在應急響應期間一直生產”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596,重點問題。經安國市生態環境分局現場核查,被舉報對象實名為“澤霖混凝土有限公司”,位於北段村鄉邊三莊村原義興造紙廠院內,18年4月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5月14日由安國市環保局審批(安環表〔2018-5〕8號),營業執照(91130683MA09WN1K2F),已辦理排汙許可證(證號:PWX-130683-0211-18)。10月21日上午6—8時,該企業接到二級預警通知後未落實停產要求,共生產混凝土約24立方,其他時間未生產。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已對該企業立案調查,並將《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安環責改字(2019)-1-05號〕》下達給公司法人,責令其自接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目前,該企業已停止生產,正履行罰款程序。該問題完成整改。

二、“南小王鄉董莊李滿振衚衕裡織網,噪聲特別大,影響村民生活”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599,重點問題。經博野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南小王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地確有一家織網加工點,佔地約0.2畝,負責人宋輝,主要生產設備有2臺織網機、3臺壓花機,主要生產原料為鐵絲,生產工藝:鐵絲—壓花—織網—成品;無環保手續,檢查時未生產,有部分生產設備。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鎮政府聯合生態環境分局、電力部門依法對該企業採取斷電、下達關停取締通知書、限期拆除設備、清除原料及產品等措施;執法人員加大日常巡查頻次,防止其復產。該問題完成整改。

三、“高陽縣龐口村陳四拔絲廠、張蘭坤拔絲廠無環保手續,汙染環境”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604,重點問題。經高陽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龐口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對象為“高陽縣陳四拔絲廠”“高陽縣陳莊蘭坤彈簧廠”,檢查時拔絲廠正在生產,車間內存有原料及成品,拔絲機產生的鐵屑未進行收集和處理;彈簧廠未生產,但車間內存有原料及成品。兩家企業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兩家企業立即停產,要求在未取得環保審批手續前不得開工;同時依法採取斷電、封停主要生產設備及電源控制端等措施。該問題完成整改。

四、“黨城鄉西域村南採砂,村民無法灌溉”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615,非重點問題。經曲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黨城鄉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地西域村實為喜峪村,村南一處水渠部分坍塌。該水渠已廢棄多年,日久自然損毀加之個別村民偷採砂石,導致水渠部分坍塌。該舉報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鄉政府整治恢復了水渠坍塌部分。該問題完成整改。

五、 “博野縣程委鎮城六村東南角彩鋼房做建築材料(程洪亮),粉塵汙染”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628,非重點問題。經博野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程委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地有一膩子粉加工點,負責人程紅亮,佔地約160平米,無環保手續。點區北、西側為民房,南、東側為道路,主要生產設備為1臺攪拌罐,生產工藝流程:原料(鈣粉、纖維素)—攪拌—成品(膩子粉),檢查時未開工生產,但有生產跡象。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執法人員依法按照“散亂汙”取締類標準予以取締,目前已實施“兩斷三清”。該問題完成整改。

六、“定興縣固城車站107國道鑄造廠裡的傢俱廠噴漆,味道大”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630,非重點問題。經定興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固城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對象實為“河北萊遠傢俱製造有限公司”,法人王金平,環保手續齊全,主要產品為定製辦公生活傢俱。10月23日,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噴漆房南側庫房內,有工人進行噴漆作業,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也密閉不嚴,導致產生的廢氣直接排放。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執法人員依據相關規定,一是查封噴漆設備;二是對該公司啟動處罰程序;三是依據《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將王金平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該問題完成整改。

七、“淶水縣永元鄉西壘子村村北小鑄造噪音大,燒煤汙染空氣”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0637,重點問題。經永陽鎮政府會同職能部門現場核查,被舉報地確有一小鑄造廠,法人孫寶學,生產原料為廢舊鐵,產品為銅火鍋爐壁,生產工藝為:廢鐵→燒製鐵水→模具成型→拋光→成品,產品在打製成型過程中產生噪音,車間未密閉,無任何抑塵措施和環保等手續,屬於“散亂汙”小鑄造作坊。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永陽鎮環保所於今年3—9月數次檢查,均因大門緊鎖未能進入廠區。10月12日和24日,執法人員先後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限拆清除通知書》,目前經檢查按要求拆除清理完畢。該問題完成整改。

八、“涿州市義和莊鎮南蔡村馮更城、屈國齊家無資質生產乾粉砂漿、膩子粉,汙染嚴重,影響村民生活”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BD467,非重點問題。經涿州市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義和莊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對象馮更城、屈國齊確權的廠房內有砂漿、膩子粉加工點,現場未生產,無工商營業執照和環保審批手續。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執法人員依法對兩家加工點予以取締。該問題完成整改。

九、“蠡縣萬安鎮黃莊村村南田小山門前垃圾成堆”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BD478,非重點問題。經萬安鎮政府現場核查,被舉報地為黃莊村垃圾點,屬於中節能公司管理收集(蠡縣政府與中節能公司簽訂垃圾清理回收合同)。黃莊村共有602戶居民,環衛工5人,垃圾箱5個,居住人口與垃圾箱比例不均;被舉報地垃圾點主要供100餘戶村民傾倒垃圾,造成垃圾積存,主要是裝載運輸車輛清理不及時所致。該舉報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鎮環保所責成中節能公司萬安鎮負責人立即調用車輛清理垃圾點,並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垃圾點要做到每日及時清理;2、垃圾箱比例少的村,按實際適當添加;3、絕不能允許垃圾點外出現殘存垃圾。該問題完成整改。

十、“順平縣高於鋪鎮王各莊村小區南側,東西走向小公路南邊,房主王進忠,十五六家合租一個大院,用廢舊塑料加工顆粒,臭味難聞,汙水不經處理直排地下”的查辦情況。

該舉報編號BX027,非重點問題。經順平縣生態環境分局現場核查,被舉報地南側有二個大院,分別確權為王國慶、李碩,以前均從事塑料加工,已於2018年按照“兩斷三清”依法取締。王家院內無生產設備和原料,李家院為王各莊村“散亂汙”攤點清理後設備暫存點,有專人看守。舉報反映的王進忠院實為李碩院,二家均無電力供應,不具備生產能力,也未發現生產跡象。執法人員徹底排查舉報區域周圍,未發現“散亂汙”攤點。該舉報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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