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一督察组通报保定各地问题查办情况 共十件

2019年10月10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为期30天的督察行动,其中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短信、信箱。10月21--22日,根据督察组【环督(保信)转〔2019〕10—11)号】要求,有关县(市、区)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核查,按标准整改落实。本批次共受理信访举报118件,现将部分问题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国市北段村乡边三庄村搅拌站在应急响应期间一直生产”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596,重点问题。经安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实名为“泽霖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北段村乡边三庄村原义兴造纸厂院内,18年4月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5月14日由安国市环保局审批(安环表〔2018-5〕8号),营业执照(91130683MA09WN1K2F),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号:PWX-130683-0211-18)。10月21日上午6—8时,该企业接到二级预警通知后未落实停产要求,共生产混凝土约24立方,其他时间未生产。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字(2019)-1-05号〕》下达给公司法人,责令其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正履行罚款程序。该问题完成整改。

二、“南小王乡董庄李满振胡同里织网,噪声特别大,影响村民生活”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599,重点问题。经博野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南小王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确有一家织网加工点,占地约0.2亩,负责人宋辉,主要生产设备有2台织网机、3台压花机,主要生产原料为铁丝,生产工艺:铁丝—压花—织网—成品;无环保手续,检查时未生产,有部分生产设备。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镇政府联合生态环境分局、电力部门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断电、下达关停取缔通知书、限期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及产品等措施;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频次,防止其复产。该问题完成整改。

三、“高阳县庞口村陈四拔丝厂、张兰坤拔丝厂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04,重点问题。经高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庞口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为“高阳县陈四拔丝厂”“高阳县陈庄兰坤弹簧厂”,检查时拔丝厂正在生产,车间内存有原料及成品,拔丝机产生的铁屑未进行收集和处理;弹簧厂未生产,但车间内存有原料及成品。两家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产,要求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同时依法采取断电、封停主要生产设备及电源控制端等措施。该问题完成整改。

四、“党城乡西域村南采砂,村民无法灌溉”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15,非重点问题。经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党城乡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西域村实为喜峪村,村南一处水渠部分坍塌。该水渠已废弃多年,日久自然损毁加之个别村民偷采砂石,导致水渠部分坍塌。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乡政府整治恢复了水渠坍塌部分。该问题完成整改。

五、 “博野县程委镇城六村东南角彩钢房做建筑材料(程洪亮),粉尘污染”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28,非重点问题。经博野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程委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有一腻子粉加工点,负责人程红亮,占地约160平米,无环保手续。点区北、西侧为民房,南、东侧为道路,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搅拌罐,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钙粉、纤维素)—搅拌—成品(腻子粉),检查时未开工生产,但有生产迹象。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按照“散乱污”取缔类标准予以取缔,目前已实施“两断三清”。该问题完成整改。

六、“定兴县固城车站107国道铸造厂里的家具厂喷漆,味道大”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30,非重点问题。经定兴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固城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实为“河北莱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法人王金平,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定制办公生活家具。10月2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房南侧库房内,有工人进行喷漆作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也密闭不严,导致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一是查封喷漆设备;二是对该公司启动处罚程序;三是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将王金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问题完成整改。

七、“涞水县永元乡西垒子村村北小铸造噪音大,烧煤污染空气”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37,重点问题。经永阳镇政府会同职能部门现场核查,被举报地确有一小铸造厂,法人孙宝学,生产原料为废旧铁,产品为铜火锅炉壁,生产工艺为:废铁→烧制铁水→模具成型→抛光→成品,产品在打制成型过程中产生噪音,车间未密闭,无任何抑尘措施和环保等手续,属于“散乱污”小铸造作坊。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永阳镇环保所于今年3—9月数次检查,均因大门紧锁未能进入厂区。10月12日和24日,执法人员先后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拆清除通知书》,目前经检查按要求拆除清理完毕。该问题完成整改。

八、“涿州市义和庄镇南蔡村冯更城、屈国齐家无资质生产干粉砂浆、腻子粉,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D467,非重点问题。经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义和庄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冯更城、屈国齐确权的厂房内有砂浆、腻子粉加工点,现场未生产,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加工点予以取缔。该问题完成整改。

九、“蠡县万安镇黄庄村村南田小山门前垃圾成堆”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D478,非重点问题。经万安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为黄庄村垃圾点,属于中节能公司管理收集(蠡县政府与中节能公司签订垃圾清理回收合同)。黄庄村共有602户居民,环卫工5人,垃圾箱5个,居住人口与垃圾箱比例不均;被举报地垃圾点主要供100余户村民倾倒垃圾,造成垃圾积存,主要是装载运输车辆清理不及时所致。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镇环保所责成中节能公司万安镇负责人立即调用车辆清理垃圾点,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垃圾点要做到每日及时清理;2、垃圾箱比例少的村,按实际适当添加;3、绝不能允许垃圾点外出现残存垃圾。该问题完成整改。

十、“顺平县高于铺镇王各庄村小区南侧,东西走向小公路南边,房主王进忠,十五六家合租一个大院,用废旧塑料加工颗粒,臭味难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地下”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X027,非重点问题。经顺平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被举报地南侧有二个大院,分别确权为王国庆、李硕,以前均从事塑料加工,已于2018年按照“两断三清”依法取缔。王家院内无生产设备和原料,李家院为王各庄村“散乱污”摊点清理后设备暂存点,有专人看守。举报反映的王进忠院实为李硕院,二家均无电力供应,不具备生产能力,也未发现生产迹象。执法人员彻底排查举报区域周围,未发现“散乱污”摊点。该举报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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