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動之以情 棘手案件執結

“楊法官,我錯了,我請求法院對我寬大處理,只要不拘留我,我這就還款。”11月10日,一度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唐某,經過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楊敬文的以案說法,終於履行了部分法定義務,與申請人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2016年8月23日,唐某因故向鄰居鄭某借款兩萬元錢,約定兩年後連本帶息一次歸還。2018年8月22日借款到期後,鄭某向唐某索要借款,鄭某百般狡辯,拒不按當初約定還款。鄭某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唐某告到民權縣人民法院。該法院經審理,依法判令被告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原告鄭某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判決生效後,唐某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鄭某遂於2019年3月6日申請強制執行。

鄭某與被執行人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楊敬文一邊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闡明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後果,一邊就被執行人的家庭困難情況與申請人進行溝通協調,商量能否分期執行。在取得申請人的同意後,被執行人唐某仍執迷不悟,拒不償還借款。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2019年7月12日,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唐某採取了拘留強制措施。

但拘留期滿後,被執行人唐某開始逃避執行,電話不接,傳喚不到。儘管採取了多種措施,唐某就是不肯履行法定義務。前不久,該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部署開展了“百日執行提質增效”活動,為提高執行效率,楊敬文把被執行人唐某作為重點對象進行攻關。

11月10日一大早,楊敬文將被執行人唐某堵在了家中。經過楊敬文以案說法和動之以情的說服教育,唐某終於履行了部分法定義務,並與申請人鄭某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案件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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