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村黨支部原書記、支部原委員兩名村幹部因向村民收取費用、騙取集體資金、公款私存受處分

廊坊市霸州市大柏林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郭茂等人違規收取危房改造戶錢款、騙取集體資金和土地補償款等問題。霸州市大柏林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郭茂、支部原委員劉賀通

以請上級工作人員吃飯、買菸為由向該村危房改造戶王鐵良、張春喜、張信冬三戶各收取0.2萬元,共計0.6萬元;通過虛報雜工款等支出,共計騙取集體資金6.66萬元;通過製作虛假機動地的補償款支付明細表,騙取機動地補償款3.97萬元;另有企業和村民贊助款以及村街其他收入等15.78萬元,總計27.01萬元計入賬外賬,支出22.43萬元,剩餘4.58萬元,在劉賀通處保管。郭茂、劉賀通身為中共黨員,違反群眾紀律,向村民收取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騙取集體資金,收受企業和個人贊助款均不入村街財務帳,公款私存,用集體資金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已構成嚴重違紀,郭茂、劉賀通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退還或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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