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支部原委员两名村干部因向村民收取费用、骗取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受处分

廊坊市霸州市大柏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郭茂等人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钱款、骗取集体资金和土地补偿款等问题。霸州市大柏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郭茂、支部原委员刘贺通

以请上级工作人员吃饭、买烟为由向该村危房改造户王铁良、张春喜、张信冬三户各收取0.2万元,共计0.6万元;通过虚报杂工款等支出,共计骗取集体资金6.66万元;通过制作虚假机动地的补偿款支付明细表,骗取机动地补偿款3.97万元;另有企业和村民赞助款以及村街其他收入等15.78万元,总计27.01万元计入账外账,支出22.43万元,剩余4.58万元,在刘贺通处保管。郭茂、刘贺通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群众纪律,向村民收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集体资金,收受企业和个人赞助款均不入村街财务帐,公款私存,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已构成严重违纪,郭茂、刘贺通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或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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