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幣打車騙“找零” 捅傷司機“秒變”搶劫

打車時使用假幣,在被司機發現後惱羞成怒,繼而搶劫傷人。日前,這名搶劫傷人的男子被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河西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終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3.2萬元。


老陳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18年11月底的一天傍晚,老陳在河西區拉了一名男乘客,目的地是附近的一個小區,路程不遠,車資不到20元。到達目的地後,男乘客什麼話也不多說,直接拿出了一張百元面額的鈔票付款。找零之後,男乘客下車,老陳準備將這張百元鈔票放進包裡,可就在他整理這張鈔票的時候,他忽然覺得這手感不太對。老陳連忙打開車內的燈仔細查看,雖然燈光昏暗,但在光線之下,水印模糊不清,紙張偏薄。經過辨認,老陳覺得這就是一張假鈔。他連忙下車去追趕剛才下車的男乘客,在小區門口老陳追到了他。可誰知這名男子壓根不承認,態度還非常蠻橫,就在老陳準備與他理論時,這名男子忽然掏出一把刀,將老陳的手臂、胸部捅傷後(後經鑑定為一處輕傷二級、三處輕微傷),逃離了現場。
老陳在路人的幫助下報了警,經警方調查,今年年初該名男乘客落網。經過審訊,男子餘某承認了他用假幣支付車費並且捅傷司機老陳的犯罪事實。同時,他還交代,假幣是他的一位朋友胡某(另案處理)給他的,從2018年7月至11月間,二人預謀利用大面額假幣支付小額車費換取零錢的方式騙取出租車司機現金,並多次作案。
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承辦該案後,充分發揮捕訴一體辦案優勢,在審查逮捕階段針對案件證據的薄弱環節,重點補充了餘某此前多次以上述方法實施詐騙,以及轉化搶劫的當場性方面的證據,為案件順利提起公訴打下堅實基礎。在庭審時,面對拒不認罪的餘某,公訴人以邏輯嚴密的訊問、條理清晰的示證,使餘某當庭認罪。最終,河西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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