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治理“見河長”“見行動”“見實效”

黑龍江日報11月12日訊松花江,我省最大的一條內河,省內長度達900多公里,流經5個市21個縣(區)100多個鄉鎮、社區和10個農場、林場。《黑龍江日報》於2018年4月中旬,開啟了歷時一年半的大型系列全媒體報道活動“松花江·我是河長”,對松花江沿線的109名各級河長進行深入採訪,報道了他們在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職責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貢獻。

一年多來,松花江水環境產生了哪些變化?通過實施河湖長制,我省的河湖治理完成了哪些目標任務?近日,省水利廳副廳長韓福君接受了“松花江·我是河長”報道組記者採訪。

記者:我省目前實施河湖長制的情況如何?河湖長制給全省河湖水系治理帶來怎樣的變化?

韓福君:黨中央部署河湖長制以來,我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把落實河湖長製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2017年底我省已全面建立河長制,比國家規定時限提前一年。通過建立機制、整合資源、協同推進、真抓實幹,全面建成“黨政主治、部門聯治、全民共治、依法嚴治”的河湖管護機制。一是全面實現“見河長”。建立了“五級河湖長+四級河道警長”組織體系,建立了“六項基礎+三項提升”配套制度體系,建立了考核監督責任體系,建立了“兩庫一平臺”技術保障體系。二是各級河長“見行動”。印發了省總河湖長1號令,開展了“自查+督查”問題臺賬,開展了“清四亂百日攻堅”行動,實施了“五水共治”,公安、檢察院保駕護航等行動。三是河湖治理“見成效”。整治“四亂”問題數量位居全國第一,全力打造生態龍江、美麗河湖。

2019年,全省上下深入落實省總河湖長一號令,堅持標本兼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河湖岸線實施“清四亂”攻堅戰,整治規模以上河湖“四亂”問題10000多個;規模以下河湖“四亂”問題2000多個,拆除松嫩兩江圍堤553條、1400公里;實施“五水共治”,1月~9月,全省62個國考斷面優良水質(Ⅰ-Ⅲ類)比例61.3%,高於年度目標4.8個百分點,國控考核劣Ⅴ類水質斷面全部消除。特別是針對“清四亂”任務,重拳出擊,成效明顯。

記者:松花江通過開展河長制工作,水環境和生態環境獲得了哪些治理成效?

韓福君:松花江是我省的母親河,河長制實施以來,我們重點開展了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範圍,加強河道治理。嚴禁以各種名義侵佔河道、圍墾湖泊、非法採砂,對岸線亂佔濫用、多佔少用、佔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三是加強水汙染防治,全面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和《黑龍江省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河湖水汙染防治目標和任務。四是加強水環境治理,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五是加強水生態修復,推進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侵佔自然河湖、溼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在規劃的基礎上穩步實施退田還湖還溼、退漁還湖。六是加強執法監管,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行政監管與執法,著力開展河湖保護管理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侵佔水域岸線、擅自取水排汙、非法採砂採礦等破壞河湖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實施一系列具體針對性和可行性的措施,有效解決了松花江流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截至目前,松花江幹流清理整治“四亂”問題1528個,其中,亂佔問題618個、亂建問題848個、亂堆問題61個、亂採問題1個,基本實現河道水域岸線利用合理有序;有效控制各類水汙染,水環境質量逐漸改善,松花江國控考核監測斷面水質達到考核要求,河流水生態穩中趨好。

記者:《黑龍江日報》“松花江·我是河長”大型系列報道告一段落,請問您對媒體參與河湖治理的行動如何評價?

韓福君:我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需要主流媒體充分發揮宣傳和傳播作用。《黑龍江日報》記者不畏辛苦,深入一線,通過採訪百名河長治水管水故事,大力宣傳了河湖長制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向社會傳遞了推行河湖長制的重要意義,增強了公眾對河湖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營造出全社會關愛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為助推河湖長制深入實施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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