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中經期權"騙局:發虛假盈利消息對股民進行詐騙

朋友推薦號稱曾為股票操盤手的“好運老師”,進入微信群后被誘導下載“中經期權”APP,孰料老師並未帶來好運,反讓自己賠了個精光。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日前破獲一針對股民的特大電信詐騙團伙。

2019年1月8日,杏花嶺分局接轄區居民馬女士報警稱:其在位於太原市杏花嶺區北中環某高層小區602家中被騙五十萬元。

民警瞭解後得知,2018年12月,馬女士在朋友的推薦下認識了一名自稱從事過股票操盤手工作的網友,網名“好運”,人稱“好運老師”,在“好運老師”的邀請下馬女士被拉入一個微信炒股群,在群內被誘導下載“中經期權”APP,並投資五十萬元購買平臺內的權利金。怎想投資進去後一分沒賺,感覺到被騙的馬女士隨即報了警。

1月12日,杏花嶺分局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調查。

警方初步查明,詐騙團伙位於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江北大道某大廈,該團伙依託安盛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招聘業務員註冊微信號組建微信群,將受害人拉入所謂的投資股票群進行詐騙。

作案過程中,業務員冒充中經期權平臺工作人員、股票分析師好運及股民,發佈事先準備的話術及虛假的盈利消息,誘導真股民在“中經期權”APP內購買投資,投資後購買權利金,再通過權利金購買期貨,後通過平臺操作致使受害人投資款項受損,通過受害人損失的金額進行提成給業務員發放工資及獎金。

該團伙犯罪嫌疑人涉及陝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等五個省份,受害人涉及山西、上海、廣東、安徽、山東、黑龍江、河南、河北、江蘇、浙江等各地,初步發現涉案金額一千餘萬元左右。

1月24日,專案組在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永新縣刑事偵查大隊的大力支持下,將直接對受害人馬女士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歲,江西省永新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組長)、譚某(男,21歲,江西省永新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抓獲。

3月1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專案組民警一舉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端掉馬女士被詐騙案的窩點,當場抓獲吳某(男,27歲,陝西省山陽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唐某(26歲,湖南省道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經理)、姚某(男,25歲,貴州省萬山區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組長)、黃某(男,22歲,廣東省乳源瑤族自治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組長)、周某(女,30歲,湖南省道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員工)、侯某(男,22歲,廣東省乳源瑤族自治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員工)、馬某(男,22歲,廣東省乳源瑤族自治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員工)等七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電腦30餘臺、手機120餘部、各類電話卡數百張、贓款五萬零九百元。

10月28日,專案組又前往北京、廣東、湖南、江西、雲南5省9地市展開抓捕。

截至11月6日,專案組又成功抓捕何某(男,33歲,湖南長沙人,老闆)、劉某強(男,20歲,江西贛州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一組員工)、邱某慧(女,21歲,江西贛州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一組員工)、黃某茵(女,19歲,廣東博羅縣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三組員工)、周某峰(男,19歲,廣東惠州市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二組員工)、林某珊(女,18歲,廣東陸豐市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二組員工)、曹某(女,20歲,江西贛州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三組員工)、鄒子豪(男,19歲,廣東惠州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三組員工)、林某鴻(男,19歲,廣東惠州人,安盛科技有限公司三組員工)等九名嫌疑人。

至此,該團伙已有十八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現已查明,2018年8月初,犯罪嫌疑人何某偶然接觸到虛假投資平臺中經期權APP,便出資在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江北大道某大廈608室組建了安盛科技有限公司,準備針對股民實施詐騙。

何某勾結犯罪嫌疑人吳某,由吳某做安盛科技有限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吳某又僱傭犯罪嫌疑人唐某、王某、黃某、姚某等人負責人員招聘、面試、培訓等。

唐某為經理,負責管理業務員,王某、黃某、姚某為業務員組長,組織業務員註冊微信號,分組進行詐騙,每組五六名成員組建數量四十人左右的微信群,一人分飾多角,冒充平臺工作人員、股票分析師、股民,將一名真股民拉入微信群,通過事先準備的話術、虛假盈利消息向群內發佈,致使受害人相信中經期權APP可以盈利後進行投資,投資後通過平臺操作使受害人的投資全部虧損。

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在明知其行為是給受害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為謀取私利,仍採取此方式實施詐騙。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等人詐騙五十餘人次,獲利一千餘萬元,給各地股民生活造成極大干擾,社會危害性極大。

目前,十八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他嫌疑人的抓捕工作仍在進行中。

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多發,由於該類案件涉案人員眾多,詐騙數量巨大,涉及境外及全國多個省市,加大反電詐騙宣傳,增強人民群眾自身防騙識騙能力至關重要。

辦案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群眾通過股票、期貨交易達到“錢生錢”目標的心理,將自己偽裝成久經股市的老手,藉著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錢財;有的宣傳股票或期貨網站,引導被害人在其指定的網站內進行交易,然後自行在後臺操控投資標的漲幅,騙取錢財。

作案時,犯罪嫌疑人通過各種平臺發佈“高額回報”、“保本收益”、“高額回報”、“天天分紅”等極具誘惑性的宣傳標語吸引受害人上當,在受害人投資小額資金時按時返還紅利,受害人在嚐到甜頭後,往往會加大資金的投入,當加大到一定數額後,突然關閉平臺,或者以平臺出現故障為由,阻攔受害人提現。

“投資過程中,對於他人發來的理財信息、鏈接或網站要辨別。”民警表示,投資理財有風險,沒有穩賺不賠、“天上掉餡餅”的美事,誇大其辭背後一定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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