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這個假或將“過期”!應休未休有300%工資……

2019年只剩下48天啦

小夥伴有沒有啟動

今年的帶薪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所以要抓緊時間啦

這些與帶薪年休假有關的知識

你一定要了解哦

不然錯過等一年!!!

問題1:誰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回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問題2:年假可以休多少天?

回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問題3:年休假會過期嗎?

回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問題4:未休年假有補償嗎?

回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

■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問題5:哪種情況不能休年假?

回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意

■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以上第(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問題6:帶薪年休假是否只按照本單位工齡計算?

回答:在年休假天數認定上,一些企業只根據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計算,不將之前的工齡計算在內。這種做法是不符合規定的。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關於年休假的這些知識點

你都清楚了嗎

還剩48天,抓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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