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成功制止一起當事人自傷突發事件

湖南法院網訊 11月11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及時發現並處置了一起突發事件,有效阻止了周某企圖自傷的行為。

當天下午,周某(患有癲癇病)在我院訴訟服務中心簽收離婚判決書時,因不服法院判決,頓時情緒非常激動,當場撕毀判決書,不聽書記員耐心解釋,一邊揚言不想活了,一邊朝牆壁撞去。其行為,影響了法院正常的辦公秩序,情勢非常緊張。

面對這一突發事態,執勤法警迅速上前,抓住周某,果斷制止周某的自傷行為,並及時送其去醫院治療,經診斷並無大礙。經過承辦法官及法官助理等人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解,周某的心情逐漸平靜,也意識到自己的過激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最後心平氣和地接受了教育,對於不服判決可通過上訴程序處理。周某向法警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寫了認錯書,法院免除對周某的處罰。

通過法警、法官及法官助理的攜手配合,果斷迅速,及時有效地防止了事件的惡化和擴散,為法院工作的安全、穩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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