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賣的車位居然也有“假”?!心急買車位的業主上當了

孔先生住在杭州拱墅的某小區,這一年來他一直有件煩心事:每天辛辛苦苦下班回家,開車在小區內兜轉好幾圈也找不到一個車位,有時光是停車就得耗上半個多小時,更苦惱的是,聽說該小區車位緊湊,一時間並沒有其他業主願意出售……

姜某自稱是該小區物業的客服主管,在一次交流中,孔先生認識了他,並拜託他幫忙留意是否有別的業主要賣車位。

姜某是個能幹人。2019年10月,姜某便發微信告訴孔先生,他得知小區內有一個車位要賣,價格不到30萬。孔先生一聽價格還挺合適的,心裡十分高興,第二天一大早便去物業找姜某。

姜某告訴孔先生,物業集團內部工作人員孫某剛好有四個車位,其中有兩個要賣。根據姜某的描述,孔先生實地察看了這兩個車位,選中了其中一個離自己家近一些的車位,並讓姜某幫忙去和孫某談價格。

沒多久,姜某告訴孔先生已經幫他談妥價格,孫某願意以27.5萬元出售該車位。孔先生一聽這個價格正在自己的預期內,便立馬答應購買。姜某稱,保留該車位還需要先交一筆定金,孔先生二話不說,當場和姜某簽了一個收條,並立馬通過網銀將5萬元定金轉賬給了姜先生,約定了籤合同的時限。

可是,眼見約定籤合同的日子要到了,而姜某那邊遲遲沒有動靜,孔先生反覆催促,而姜某卻屢屢以孫某沒時間、還在和孫某溝通等理由拖延……

於是,孔先生又等了半個月,卻還是沒等來姜某的合同,孔先生覺得姜某在耍他,心裡十分惱火,便要求姜某賠償違約金,可姜某卻不同意退錢,甚至連電話也不接了。

無奈之下,孔先生跑到物業去了解情況,物業告訴他,姜某的確是物業員工,但姜某口中的“孫某”根本不存在,“孫某”和他那個約定買賣的那個“車位”早就是已售車位……孔先生髮現自己上當受騙,隨即便報了警。

歸案後,姜某供述自己已將孔先生的5萬元定金用於個人債務的償還。11月,拱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姜某批准逮捕,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檢察官提醒:購買房屋、車位等須經由售樓處購買,並查看《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五證是否齊全,千萬謹記:物業公司並無相應的出售資格,千萬不要

貪便宜走“捷徑”,以防上當受騙。

物業賣的車位居然也有“假”?!心急買車位的業主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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