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商戶售假五糧液,法院判10倍賠償!

“今後我一定吸取教訓,規範進貨渠道,嚴把進貨關。”商戶老闆深有感慨地對法官說。近日,鄂旗法院處理了一起因出售假冒五糧液引發的產品責任糾紛。

今年3月,郭某在孫某經營的商店中購買了17瓶五糧液。買到酒後,郭某以孫某銷售假酒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孫某的商店受到了行政處罰。後郭某又以孫某的商店銷售假冒產品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商店退還貨款並支付貨款 10 倍的賠償金。孫某在庭審中稱該酒係為其親戚代賣。庭審後,承辦法官向經營者講解了售假需給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即全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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