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糾纏了,也不愛了

感情,從來都是共同付出,一起擁抱幸福。

有人問我,如果分手了,要不要拉黑他,不拉黑的話,要不要繼續打擾他,糾纏他,直到他回頭。

在網上看到一句話:不刪除,不拉黑,不糾纏,不打擾。這是我對你最後的溫柔。

有時候有些人因為恨,才會糾纏。

他們奔著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的想法,把彼此的生活搞得一團糟,到最後,什麼也沒有得到,還消耗了最美好的青春時光。

不糾纏了,也不愛了

01

愛是愛,恨也是愛。

當一個人不再糾纏的時候,那就是因為TA不愛了。

沒想到這句話居然出自張琳之口。

說起她的戀愛史,可謂每一場都轟轟烈烈,類似美國大片一般,來去飛快。

誰也沒有想到,這麼一位絕世大美人,情場高手,就愛上了一個書呆子林超,一談就是好幾年。

一開始,很多人都說,他們的感情不會維持一個月。

可是一直到大學畢業,兩個人依舊在一起。

張琳喜歡林超侃侃而談,林超喜歡張琳一副小迷妹的樣子,聽著自己說書。

張琳怎麼也沒想到,就在兩人談婚論嫁的時候,林超提出了分手,理由是,自己是不婚主義者。

同時,很決絕的離開了兩個人住在一起的小屋。

林超刪除掉張琳所有聯繫方式,任張琳如何也找不到他。

她只能到林超公司找他,問他為什麼這麼多年的感情,可以說斷就斷?為什麼可以這麼決絕的對自己?為什麼突然間就不婚主義了?

張琳覺得一定是因為林超有其他事情,所以做了這個決定。

她通過輕生的方式,讓林超來到她身邊;可是他的眼神是冰冷的,沒有任何溫度。

她每天去找他,每天給他打電話,如果找不到他,就通過他的同事找到他。

林超再也忍受不住,離開了這座城市,留下她一個人,還有他們的回憶。

張琳明白,林超的離開是不想讓自己在糾纏他,也讓她清醒,他不是不婚,是突然間,不愛了。

不糾纏了,也不愛了

02

那何必繼續糾纏,和自己過不去?

只有愛才會繼續糾纏,就像天生的冤家,一碰面就要吵,但是感情越吵越好。

如果有一天不吵架了,不說話了,那一定是已經不愛了。

愛的方式有很多種,唯獨沉默最最傷人。

小艾和男友在一起的時候,男友動不動就使用冷暴力對待她。

小艾買了他不喜歡吃的菜,甩臉子;小艾跟同事朋友聚會回家晚了,甩臉子;小艾獨自出門旅遊了,甩臉子;小艾升職加薪了,還是甩臉子。

小艾很苦惱,為什麼好好的一段感情,相愛的兩個人,卻喜歡用冷暴力處理事情呢?就不能好好溝通嗎?

每次冷戰的時候,小艾就忍著,哄著。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那麼多年了,不至於為了這些小事分手。

人這一輩子也不長,能夠遇到一個相愛的人,並且還能在一起,真的不容易。

有人寵著就被寵壞,抑鬱久了就會爆發。

被寵壞的男友,越來越過分,冷戰的的時間越來越長。把小艾壓抑在心中那團火直接點燃。

冷戰並非不懂得表達,而是賴得表達。

用冷戰獲取自己的存在感,是一種自私的表現。

小艾怒了,把深藏內心的委屈,全部吐了出來。

她再也不想忍了,也不想在哄著了。

不糾纏了,也不愛了

沒有誰有義務等另一個人成長,之前願意等,是因為愛,現在不想等,是因為累了。

總有人盼著你長大,而你只想做小孩子。

小艾分手了,不哄、不爭、不鬧,安靜的離開了男友。

糾纏這的時候可能是恨,也可能是愛,也可能是其他的情緒在作怪,但是不糾纏,一定是不愛了。

不糾纏,不是認可你所做的是對的,而是賴得再去更正你的對錯。

不愛了,你的一切,和我有什麼關係。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離開。

愛,大概就是這樣的狀態。

在的時候,好好珍惜,不愛的時候,儘早離開,都不糾纏,都不累,都挺好。

最近有個朋友在鬧離婚,女方要求離婚以後,將所有工資作為孩子的撫養費,並且每月只能看孩子一次。

男方每月工資就5000,全部給了孩子,自己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沒有了。

男方萌生了不簽字的念頭,既然女方做得如此決絕,那就彼此拖著吧。兩人將就著生活在一個屋簷下,誰也不理誰,誰難受,誰知道。

不糾纏了,也不愛了

感情已經破碎,何必再讓自己情緒破碎。

別怕彼此放手,對方過得比自己好;別怕放手,自己過得一點也不好。

不愛了,就別糾纏了,體面離開。無論將來是否還能再見,至少把美好的一面,留在了對方的記憶裡。

人的一生,就短短几十年,不要把時光浪費在一段已經熄滅的感情上。

不愛,也不糾纏,不是放過對方,而是放過自己。

你值得擁有更好的生活,遇見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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